上海地区拒执罪,立案、量刑情况

2025/07/07 17:15:14 查看34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首先需要明确,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罪名构成要件

①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②犯罪客观方面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③犯罪主体

是一种特殊主体,包括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④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

🔷以下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

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导致判决完全无法执行;

暴力抗拒执行:对执法人员实施侮辱、围攻或暴力阻碍执行;

虚假报告财产或违反限高令:经罚款、拘留后仍拒不履行;

串通虚假诉讼/仲裁:以虚构债务等方式干扰执行。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便是关于拒执罪的情况,若家人涉嫌此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家属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刑事案件流程等问题,不要错过为当事人辩护的时机。

👩🏻‍⚖️对于刑事案件在法律上能够减轻刑期的辩护是有多方面的,家属千万不要盲目等待结果,等判决后再委托律师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私信留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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