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14:41:01 查看354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法律救济与实务操作路径
① 保单处置的法定优先权
清算顺位(《保险法》第92条):
破产费用 → 2) 保单持有人债权 → 3) 普通债务 → 4) 股东权益
特别救济:人寿保单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无人接收则由银保监会指定)。
② 保障基金救助规则
保单类型 | 救助金额上限 | 法律依据 |
---|---|---|
个人寿险 | 90%保单利益(≤90万) |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21条 |
机构保单 | 80%保单利益(≤80万) | |
年金险 | 与寿险同标准 | 2023年新规扩展覆盖范围 |
③ 债权人对抗策略
a. 保单现金价值不被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抵债的批复》);
b. 需证明保费来源合法(防《企业破产法》第31条撤销保费支付)。
律师行动清单:
破产预警期:立即申请保单贷款套现现金价值(防救助限额损失);
破产宣告后:1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超期视为放弃);
终极防御:分散投保(单家公司持仓≤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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