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人注意:事关遗产继承,这些时间节点错过将永久失效

2025/07/09 15:06:34 查看145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近日,一位69岁的王大爷向我诉苦,说自己因错过继承关键期限,几十万元遗产眼睁睁地被拖没了。这类遗产因时间耽误而无法继承的事件,现实中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很多人辛苦一辈子积攒的财产,最终却因家人不了解法律,落入所谓的“时间黑洞”。别以为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事实上,《民法典》里明确设定了多个重要的时效节点,稍有不慎,就可能与财产失之交臂。


第一:接受遗赠的60日期限

很多人不知道,如果你是遗赠人指定的受益人,必须在知道自己被遗赠后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就视为自动放弃。这60天,看似宽裕,其实转瞬即逝,尤其是当家庭正经历失亲之痛、各种事务交错处理时,极容易忽略。一旦超期,法律不会再追认,意味着你本可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将彻底与你无关。


那么这60天从哪天开始算起?这也有明确规则:如果你在被继承人还在世时就知道自己被写进了遗嘱,那么期限从对方死亡之日起算;如果你是之后才得知的,则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被遗赠之日起开始计算。一个起算点的误判,就可能让权利消失。


第二,放弃继承的声明时间

不少人稀里糊涂地在父母生前就签了所谓“放弃遗产”的承诺书,殊不知,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放弃继承必须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尚未分割之前才有效。


更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一经做出就立即生效。也就是说,法律视你自始就不具备继承人身份,今后想反悔也为时已晚。


第三,继承权诉讼时效

如果你的继承权被侵犯,比如被他人擅自处分财产、遗漏继承人、瞒报遗产等,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在诉讼时效问题上,你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过二十年,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很多人碍于面子或家庭关系,选择隐忍,等到发现问题严重时已超过时效,最终权利也无从主张。


第四,转继承的触发时点

继承一旦开始,如果继承人还未分割遗产就去世了,他那份遗产将由其继承人继续继承。这就可能引发“继承人叠加”的复杂局面。


一个原本5人继承的简单案件,最终可能演变成十几人混战、关系交织不清的局面。同时想提醒各位,自《民法典》实施后,关于遗嘱的规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大家认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现在则强调“最后所立的合法遗嘱为准”。


这就意味着,即使你有一份早年的公证遗嘱,也可能因为后来一次自书、打印甚至录像遗嘱而被替代。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字,视频遗嘱则必须全程录制清晰表达意愿。一旦不符合形式要求,遗嘱可能被法院判无效。


最后,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办理继承必须在多少时间内完成,但实际中,像房产、土地、股权等涉及登记过户的财产,若长期不办理,可能带来税费、转继承、无法交易等系列问题。尤其是多人继承的情形中,若拖延不处理,继承人死亡、家庭变动等都可能让问题成倍复杂。


总之,继承不是“想分就能分”的简单事,而是一场和时间赛跑的法律行动。别等到争议爆发时才手忙脚乱,不如从现在开始,了解法律规定,尽早规划遗产分配。必要时,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避免因时效错失应得利益,也避免亲情被撕裂。记住,时间不等人,继承也不等你。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6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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