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区被刑事拘留37天后一定会出来吗

2025/07/09 16:45:26 查看176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家人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在上海,家属听信谗言以为当事人被拘留37天后,便会被警方释放。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这一期限包括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进行初步调查的时间,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37天期满后是否释放取决于检察院的批捕决定。

⚜️一、刑事拘留最长期限

1、一般情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2、特殊情形(如流窜、结伙、多次作案):批捕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日,总计37日。

3、检察院批捕: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将继续羁押,进入侦查阶段(通常2个月,可依法延长)。

⚜️二、释放的可能性

1、37天内未逮捕: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嫌疑人可能被释放或取保候审。

2、撤案或不起诉:若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可能在后续阶段释放。

3、取保候审:对于符合条件(如罪行较轻、无社会危害性)的可申请,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若家人被拘留超过37天,那么意味着当事人已被正式逮捕,案件进行检察院审查阶段。不过当事人即便被逮捕,也不等于一定会被判刑。

👩🏻‍⚖️在这个时候建议家属可以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介入,律师可以在后续阶段为当事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取保候审。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切不可盲目等待结果,错过为当事人辩护的时机,若有需要的话可以私信进行留言。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