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10:28:44 查看17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如果婚后产生的债务,离婚后夫妻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夫妻都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只有债务人自己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我们首先说一下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共同签名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房屋,该贷款即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房产,也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夫妻双方仍然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来偿还这部分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来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管双方应承担的份额,也不看谁先承担。
再说一下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炒股,另一方在离婚后无需承担这笔债务。
在离婚债务分割问题上,无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如果您或身边的朋友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注:本文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律师专业意见为准。)
作者介绍:李晓娟律师,婚姻家事领域的资深律师,擅长处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复杂案件,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法律分析,能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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