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沙漠旅游警示录:无证冲沙,这些法律风险你必须知道!

2025/07/12 12:08:46 查看9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阿拉善左旗沙漠旅游警示录:无证冲沙,这些法律风险你必须知道!


前言


  阿拉善左旗作为腾格里沙漠旅游的核心区,越野冲沙、沙漠摩托体验等项目吸引大量游客。而个人在无设备、技术、保险以及合法的经营资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经营,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家庭和游客都造成巨大的伤害,这类活动不仅违反《旅游法》,更因车辆安全隐患、场地管理混乱、救援缺失等问题,将经营者、游客甚至属地管理者拖入法律泥潭。


以案释法


一、 无证运营致儿童重伤,经营者面临数万元赔偿

  2024年10月1日,阿拉善左旗“英雄会”沙漠公园内,一辆载客大脚车在未隔离的游玩区碾压一名7岁女童,致其腿骨骨折。涉事运营方因未划分安全区域、缺乏现场管控被关停。后续经营者需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预估赔偿数额巨大。


  二、 越野车碾压治沙植物,个人与嘎查双双受罚

  2023年,数辆越野车冲毁腾格里沙漠锁边生态基地护栏,碾压治沙花棒树。肇事者被林业部门依据《森林法》处以毁坏林木价值5倍罚款并强制补种3倍树木。而所属嘎查因未及时制止破坏行为,被阿拉善盟文旅局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追责管理失职。


案例分析


一、法律焦点:从个人到嘎查的责任链接


二、个人经营者:你以为的“带客玩玩”,法律认定是什么?

   核心结论:只要收费带客进入沙漠开展体验性活动(非单纯点对点运输),即构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适用《旅游法》严苛责任标准!

  责任链:从个人蔓延至管理者

1、个人经营者:

  民事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刑事责任:致1人死亡或3人重伤 → 重大责任事故罪(3-7年有期徒刑)


2、嘎查(村集体):监管缺位=主动担责

  明知不纠,将受行政或刑事追责:嘎查若发现辖区内无证经营却未制止,按《旅游法》第109条,管理人员将因玩忽职守受处分;若放任重大事故(如人员死亡),可能涉嫌渎职罪。


3、土地提供者需负补充责任:

  若嘎查将沙漠区域出租给无证个人,依据《草原法》第67条及《民法典》第1211条,需对游客损害承担连带赔偿。

律师风险提示


  一、给个人经营者

1、合法经营

  个人经营分散经营风险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购买保险进行风险分散,而如果个人经营是无法购买到能够提供保障的保险。如果是以个人进行经营,风险是无法通过任何一种保险分散的,所以经营合法化是分散风险唯一的方法:

  向阿拉善盟文旅局申请高危旅游项目特许经营许可证,同步办理工商登记;投保公众责任险(单次事故保额建议≥100万元)。

对于短期内难以独立取证的个人,可考虑挂靠合法旅行社或旅游公司。

2、安全防护到位

  车辆:每月检修沙漠车/卡丁车制动及悬挂系统;

  护具:强制乘客佩戴头盔、安全带;

  场地:设置隔离网分隔游玩与行车区;

  告知书:书面风险提示并签字存档。

  整车监控:对于在驾驶中自行解开安全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固定证据。



二、给土地权属方

1、自查雷区:立即终止与无证经营者的场地协议!

 2、合规出租:查验对方《高危项目许可证》+100万保额保险单


 结语


   在阿拉善的广袤沙漠中,无证经营看似成本低廉实则危机四伏。你的一次侥幸心理有可能就是要用全家未来买单,唯有经营者持证上岗、嘎查主动履职、游客理性选择,才能让沙漠旅游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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