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房贷未放款?杭州婚姻继承律师教你3步保护房产!

2025/07/15 09:53:44 查看25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在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往往是矛盾焦点,尤其是涉及按揭房产时更为复杂。李晓娟律师办理的高某与曾某的离婚案件,便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典型范例。

高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在杭州购置房产,双方名义购买预售房屋后,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此时按揭贷款尚未完成审批。

双方一致同意房产归高某所有,可未放款的按揭贷款问题却成了横亘在前的阻碍。按揭未放款时离婚,如何避免男方被牵连?怎样将共同贷款转为女方个人贷款?这些是在本案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

面对这种情况,李晓娟律师给出了专业建议:

第一步,需立即联系开发商和银行,如实说明离婚情况,申请暂停对双方的贷款评估审核,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步,积极协调变更预售合同,将买方改为高某单独所有,从合同层面明确房产归属。

第三步,由高某以个人名义重新提交贷款材料申请贷款,如此一来,便能避免男方后续可能承担的责任。

在李晓娟律师的专业介入和双方的积极配合下,最终达成调解结果:

双方顺利离婚,房产归高某所有;高某分期补偿曾某首付款等费用;曾某配合办理房产减名手续,后续贷款则由高某自行承担。

调解成功后,高某通过重新申请个人贷款,顺利完成了房产过户。

这起案例的代表性意义在于,在按揭贷款未放款前及时与开发商、银行沟通,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和贷款主体,能有效避免离婚后一方背负共同债务;同时也体现了律师专业介入在降低银行拒贷、合同违约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承办律师介绍】

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多年,在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涉及房产、股权、债务等复杂财产分割问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办案态度,已成功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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