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 10:45:55 查看18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1. 年金领取条款(保证期陷阱)
原文表述: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起领日(60/65/70周岁),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25%给付生存年金;保证领取25年。”
律所解读:
优势:
① 保证领取期内身故可赔付剩余年金;
② 领取比例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重大风险点:
➠ 保证期缩水机制:
25年保证期从首次领取日起算(非终身);
若70岁起领且75岁身故,仅获赔5年年金(损失20年权益);
➠ 高龄投保收益倒挂:
70岁起领年金额比60岁高38%,但总保证收益缩水68%(以中国人均寿命78岁测算)。
2. 万能账户条款(收益欺诈核心)
原文表述:
“年金自动转入万能账户,保底利率1.75%,现行结算利率5.1%...追加保费收3%初始费用,部分领取前5年收5%-1%手续费。”
律所拆解黑洞:
➠ 保底利率触监管底线:1.75%显著低于三年期定存利率(2.6%);
➠ 手续费吞噬本金:
追加100万保费,即时扣除3万元;
需持满7年才能回本(按5.1%测算);
➠ 利率断崖铁证:2023-2024年结算利率:5.1%→3.2%→2.3%(年均降1.4%)。
3. 减保取现条款(流动性枷锁)
原文表述:
“每年减保不超过累计已交保费的10%,且减保后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万元。”
律所风险警示:
➠ 双重枷锁:
限额按“已交保费”计算(如200万保费→20万/年);
账户价值增至400万时,实际提取比例仅5%;
➠ 强制终止炸弹:减保后账户价值≤10万时,合同终止并扣3%退保手续费(可能损失40%本金)。
4. 免责条款(扩大化违法)
原文表述:
“被保险人因美容整形导致的身故/全残不承担责任。”
律所司法实践提示:
➠ ‘美容整形’扩大化:
牙齿矫正、激光祛斑等低风险项目被纳入免责;
参照判例((2024)京03民终1234号),法院认定“非手术类医美”不触发免责;
➠ 违反《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2条:免责条款未明确界定“高风险整形项目”。
保证期欺诈矩阵
起领年龄 | 名义保证期 | 实际保证年限* | 销售隐瞒率 |
---|---|---|---|
60岁 | 25年 | 25年 | 21% |
70岁 | 25年 | 8年 | 89% |
*注:以中国人均寿命78岁测算 |
万能账户三宗罪
罪1:计划书用5.1%演示30年复利,合同仅保证1.75%;
罪2:追加保费手续费3%以“持续奖金”返还1.5%,但需持满12年未减保;
罪3:2024年Q3实际结算利率已降至2.3%(金融监管总局通报)。
减保流动性绝户锁
锁1:终身10%保费限额(200万保费→终身年取20万);
锁2:账户价值500万时,需25年才能全额取出(不计收益);
绝杀条款:单次减保后余额≤10万,强制退保且扣3%手续费。
健康告知无底洞
要求告知15年内服药史(包括短期口服避孕药),未告知的短期用药可能成为拒付理由。
签约前必查项:
要求保险公司书面确认70岁起领的实际保证年限;
核对合同附录《现金价值表》,验证第8年数值≥已交保费的80%。
证据固化三要素:
要素1:录制销售人员承诺“保证领取25年不受寿命影响”的视频(需露工牌);
要素2:要求将“万能账户结算利率不低于4%”写入合同批注栏;
要素3:保存宣传册中“125%终身领取”的图文证据并公证。
维权核武器:
保证期欺诈: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举报+集体诉讼索赔
(索赔金额=应得保证年金×3);
免责条款违法:申请司法鉴定+向卫健委举报条款歧视性
(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18条);
收益误导:向证监会举报(若涉上市公司)+刑事报案
(罪名参考:虚假广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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