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律师——财产继承与女婿有关吗?

2025/07/23 11:22:40 查看17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在财产继承中,女婿通常并不直接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女婿可能获得继承资格。以下是张律师的详细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继承中的关系

  1、一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在此规定中,女婿并未被列为法定继承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女婿不享有继承权。

  2、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女婿如果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实际扶养行为的认可和保护。

  二、遗嘱继承中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如果岳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女婿为继承人,那么女婿将依法继承相应的遗产。

  三、转继承中的关系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一种制度。如果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未放弃继承权,那么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其丈夫(即女婿)等合法继承人继承。

  律师总结:女婿在财产继承中的权利并非绝对没有,而是依赖于特定的法律条件和遗嘱的指定。在法定继承中,除非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否则女婿通常不享有继承权。但在遗嘱继承或转继承中,女婿有可能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