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4 17:25:45 查看8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泽良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全国性的保险拒赔案件,已构建起一个由超过300名直属与合作人员组成的强大网络。在提供服务前不收费,并实施无预支成本的操作模式,愿意为客户垫付差旅费以在全国处理保险相关争议。
作为国内领先的保险专业律师团队之一,泽良律师事务所深入钻研了众多全国范围内的保险案例,并出版了行业内少有的两部著作《保险拒赔诉讼实务》和《保险拒赔诉讼实务II》,多个案例被选入《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精选。
多个电视台如北京、上海、广东等频繁报道泽良取得胜利的经典案例。同时,《经济观察报》、《福建日报》、《北京日报》等多家知名媒体均对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保险拒赔事业部进行了报道和专访。
泽良律师事务所始终坚定地站在投保人及受益人一边,不忘其普法初心,每年免费解答超12万次理赔纠纷,总计成功处理了逾10000宗胜诉案件,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投诉。该团队对全国各地司法实践极为熟悉,涵盖所有类型的拒赔情况,成功积累全面覆盖各类保险拒赔类型的“大满贯”胜诉经验。
泽良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几则经典难案包括:
案号:(2024)浙05民终1447号,由陈滢和何青思代理,小货车司机在搬运货物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以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绝赔付,但我们方代理诉讼并获得一审全面胜诉,二审维持原判,最终为客户挽回108万元以上的损失。
案号:(2024)云03民终2932号,代理律师何青思,在泥石流造成的事故中,两人死亡,保险公司以未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为由拒赔,经过泽良所律师的激烈辩论,一审判决全额支持160万元保险金,二审维持原判。
案号:(2024)桂11民终1360号,主办律师黄思君、武海浪和何青思共同参与,事故中保险人意外身亡,保险公司以酒驾为由拒赔,家属委托泽良所,通过紧张的庭审,最终在一二审均获得胜诉,为家属获得140万元的赔偿。
案号:(2025)沪74民终791号,由刘则通和陈滢担任主办律师,交通意外导致死亡后,保险公司以多种理由拒赔,包括无证驾驶机动车和未提供完税证明等,泽良所律师积极应对,一审全额胜诉,保险公司上诉无效,二审维持原判,赔付150万保险金。
案号:(2024)沪74民终1487号,由刘则通和陈滢主办,保险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因多种原因拒赔,泽良所律师迅速搜集证据,一审获得全额胜诉1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为受害者家属提供极大安慰。
此外,泽良律师事务所还成功代理了多起重疾险和意外险案件,其中一些案例如下:
重疾险案例,案号:(2024)闽0205民初6546号,主办律师范诗颖,被保险人确诊甲状腺癌,保险公司以血液异常未告知为由拒赔,通过泽良所高效的诉讼支持,判决全额给付保险金并免除剩余29年的保费。
意外险案例,案号:(2024)闽0203民初26403号,主办律师陈海云、张健欣、沈钰雯,高空坠落事故中,保险公司疑似自杀而拒赔,但法院一审判定为意外,并在二审中维持支持近45万元的保险金判决。
泽良律师事务所展现的专业素质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无疑使其在保险法领域树立了标杆。通过精湛的法律服务,有效地为无数投保人和受益人争取了应有的权益。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