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征收方说 “先签字后协议”,轻信可能吃大亏

2025/07/24 22:22:35 查看31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协议的签订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然而,现实中不少朋友因为轻信征收方,随意签字,或是陷入先签字后补充协议的陷阱,最终可能面临维权无门的困境。今天,咱们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给大家详细讲讲其中的门道。

一、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签字,隐患重重

  征收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有时会给出一些看似诱人的口头承诺。比如,承诺会给予高额补偿,或者在安置房屋的地段、面积等方面作出美好描绘。但这些口头承诺往往没有任何书面依据。一旦签字后,征收方翻脸不认人,被征收人根本拿不出有力证据来主张权益。

  补偿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很难被认定和执行。在某拆迁项目中,征收方口头答应李大爷,只要他尽快签字搬迁,就额外给他一套小面积的安置房用于出租补贴生活。李大爷信以为真,没仔细看协议内容就签了字。可到了交房的时候,征收方却矢口否认这一承诺,李大爷手里没有任何书面凭证,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所以,千万不能仅凭征收方的口头说辞就轻易签字,一切都要以落实到书面协议上为准。

  二、签订空白协议,将权益拱手让人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签订空白协议。征收方以各种理由,比如需要上级审批、流程复杂等,让被征收人先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之后再补充完整内容。但这种做法存在极大风险。一旦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就相当于赋予了征收方随意填写协议内容的权力。他们可能会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减少安置面积,或者添加一些对被征收人不利的条款。

  从法律角度看,虽然这种空白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但在实际维权中,被征收人往往处于劣势。因为很难证明签字时协议是空白的,以及征收方后续填写的内容与当初承诺不符。曾经有位张先生,在征收方的催促下,在空白协议上签了字。后来拿到协议时发现,补偿金额远低于当初谈好的标准。当他想要维权时,却因无法有力证明协议签订时的真实情况,法院难以支持他的诉求。所以,对于空白协议,一定要坚决拒绝签字。

  三、先签字后补充协议,变数太多

  有些征收方会提出先签字,后续再补充协议细节的方案。他们声称这是为了加快流程,保证被征收人能尽快拿到补偿。但实际上,后续补充的协议可能与最初的口头约定大相径庭。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人已经签了字,处于被动地位,即便对补充协议内容不满意,也可能因为前期已经签字,陷入两难境地。

  按照正常的征收程序,补偿协议应该一次性协商一致并完整签署。先签字后补充协议的做法,破坏了协议签订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在某集体土地征收项目中,村民们在征收方的劝说下,先签了简单的框架协议,等待后续补充具体补偿明细。结果补充协议出来后,发现土地补偿标准大幅降低,村民们想要反悔却面临诸多阻碍,因为已经签署的框架协议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约束。

  四、维权艰难,提前防范是关键

  一旦陷入轻信征收方乱签字,或是先签字后补充协议的困境,维权之路将异常艰难。首先,取证困难。要证明征收方当初的口头承诺、协议签订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确凿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往往很难获取。其次,法律程序复杂。即便有证据,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所以,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在签订协议前,仔细审查协议的每一项条款,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具体信息、违约责任等。如果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不要轻易签字。同时,对于征收方不合理的要求,如签订空白协议、先签字后补充协议等,要坚决说“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在征收拆迁中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维权无门的尴尬境地。总之,征收拆迁协议关乎切身利益,切不可因一时轻信或疏忽而随意签字。多一份谨慎,多了解法律知识,才能在征收拆迁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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