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5 10:11:11 查看38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经常会收到当事人这样的咨询:“我是中国人,现在在国外没法回国,配偶是外国人,还在中国,这种情况能离婚吗?” 其实,只要选对方式、做好准备,即使一方在国外不回国,涉外离婚也能顺利办理。
原告刘某(中国籍)与被告麦某(土耳其籍)于 2020 年在杭州登记结婚。两人因特口罩期间的特殊情况结合,婚后却因文化差异、生活观念冲突频繁争吵,2021 年 8 月起正式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022 年初,刘某已定居国外,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回国,但离婚意愿强烈;而麦某长期在中国生活,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但就财产问题彼此不太信任,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刘某通过线上咨询联系到李晓娟律师,希望委托律师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明确提出“不回国” 的诉求。
接手案件后,李晓娟律师梳理出两个核心难点:
1. 原告刘某在国外,无法回国参加庭审,需解决 “远程参与诉讼” 的问题;
2. 被告为土耳其籍,需确保诉讼文书送达、身份确认等环节符合涉外案件程序规定。
针对案件特点,李晓娟律师制定了分步骤方案:
第一步:完成委托手续
刘某在国外无法当面签署委托协议,李晓娟律师指导她在当地办理 “委托代理公证”。
第二步:确定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被告麦某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杭州),因此向杭州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三步:申请网络开庭
考虑到刘某无法回国,在案件受理后,李晓娟律师立即和主办方法官沟通,并向法院提交《网络开庭申请书》,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最终同意网上开庭。
开庭当天,刘某通过法院指定的线上平台参与庭审,法官、李晓娟律师及被告麦某在法庭现场。庭审中,双方均认可 “夫妻感情已破裂”,李晓娟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协助双方就财产分割(主要涉及杭州一处房产)、补偿款等问题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自愿离婚,房产归刘某所有,刘某向麦某支付 5 万元补偿款(当场履行)。
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整个过程仅用 1 个多月,刘某全程未回国,就顺利解除了婚姻关系。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涉外离婚中,即使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在国外不回国,也能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主办律师介绍:李晓娟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多年,尤其擅长涉外离婚案件的处理,包括跨国婚姻离婚诉讼、涉外财产分割(如中外房产、存款)、涉外子女抚养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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