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5 15:43:02 查看24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老公给第三者的现金能否追回,主要取决于该现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赠与行为是否违反了夫妻间的财产平等处理权。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若老公给第三者的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则此行为构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赠与行为的撤销与追回
虽然赠与行为一般具有无偿性,但若赠与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财产平等处理权,且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中情况的赠与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因此,原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该笔现金。
综上所述,老公给第三者的现金,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原配是有权要求追回的。但具体能否追回,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证据情况来判断。
律师提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行为的撤销与追回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赠与财产的性质,这是诉讼追回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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