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信息不透明?被征收人申请公开攻略

2025/07/25 19:27:15 查看13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自身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然而现实中,有时会出现征地信息不明确的情况,此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获取关键信息。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一、明确可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合法征地相关的众多文件都在可申请公开之列,涵盖从项目立项到征收执行的各个阶段。像相关立项申请和批复文件,它能表明征地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启动;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乎土地使用和建设的规划合法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地点和规划要求;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这是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其中包含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重要内容;拟征地公告,告知大家征地的初步意向和范围等。这些信息对于被征收人判断征地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评估自身权益受影响程度都不可或缺。

  二、找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关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要向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不同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制作的政府信息领域也不同。在征地事宜中,常见的受理机关有“政府办公室”,其可能掌握一些综合性的征地政策和协调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涉及土地规划、用地审批等关键信息多由其制作;“街道办”,在基层征地工作中有一定信息收集和传达职责,也可能是申请对象 。被征收人应根据所需信息类型,精准向对应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这样才能提高获取信息的效率。

  三、规范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与方式

  (一)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数据电文等。若采用书面形式确实存在困难,申请人也可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例如,被征收人可前往相应的政府办公室或部门单位办公室,当场提交申请;也能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申请;还可借助互联网,在政府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务必留下有效的手机号码,因为若信息不太明确,工作人员可能会电话沟通,且书面答复也可能通过短信链接形式下达。

  (二)准备申请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包含关键内容:一是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用以确定申请人身份和后续沟通渠道;二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这能让行政机关精准定位被征收人想要的信息,比如明确写出申请公开“[具体地名]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三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例如要求以书面邮寄方式获取信息 。若提交材料有误,行政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

  四、关注行政机关处理期限与后续维权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若能够当场答复,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若不能当场答复,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这里要注意,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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