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18:55:54 查看63次 来源:严爱淑律师
2024年8月18日,原告华某某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宁波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某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浙江某影业有限公司、某娱乐影业有限公司、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侵害作品改编权、摄制权纠纷案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诉请“1.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停止在“腾讯视频”APP及官网播放其未经许可摄制的网剧《风x无边》,并下架该网剧;2.各被告均在“腾讯视频”相关平台及互联网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账号、公众号等)首页刊登道歉声明1个月;3.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4.各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XXXX元、取证费XXX元、公证费XXX元。”
北京汉业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述影视公司委托后,迅速成立专案小组,根据原告提交的侵权比较表,将34.27万字的小说《X繁》深度阅读并反复阅读,重新梳理小说故事结构、逻辑编排、情节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描写等方面,同时反复观看短剧《风x无边》,经过专案组多次的研讨以及法庭模拟,认为“原告主张的相似点多为公有领域素材或类型化表达,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内容;被诉短剧在具体情节设计、人物塑造及故事主线表达上均具有独立性,与原告小说存在显著差异。”……
2025年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备受瞩目的《X繁》小说诉《风x无边》短剧侵害作品改编权、摄制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互联网法院驳回原告华某某全部诉讼请求,认定短剧《风x无边》未侵犯小说《X繁》改编权与摄制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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