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满满6号养老年金保险合同条款的逐条法律解读及风险提示

2025/07/30 13:48:23 查看38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一、保险合同构成

条款原文
"本合同由保险单、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他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
✔ 优点:书面要件清晰,减少效力争议。
⚠ 风险点

  • "共同认可书面协议"需留证:销售人员承诺的附加权益(如养老社区入住)若未写入书面协议,维权困难。


二、养老保险金领取

条款原文
"养老年金起始领取年龄可选60/65/70周岁,领取方式为年领或月领,保证领取20年。"
✔ 优点

  • 保证领取期: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剩余保证期内养老金;

  • 终身现金流:生存至约定年龄后活多久领多久。
    ⚠ 风险点

  • 起领年龄固定不可调:若投保后提前退休(如55岁),无法提前领取;

  • 通胀侵蚀风险:固定金额年金在长期通胀下购买力可能大幅下降(如30年后)。


三、生存保险金(核心责任)

条款原文
"自养老年金起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额×对应系数给付生存金,且每年递增7%(至多递增10次)。"
✔ 优点

  • 生存金逐年增长,对抗部分通胀压力;

  • 写进合同的固定增长率(前10年)。
    ⚠ 重大风险

  • 递增基数陷阱:递增7%仅针对"基本保额"而非上年领取额(例:首年领10万,次年领10万×107%=10.7万,非10万×107%);

  • 递增期限限制:10年后停止增长,后期金额固定(如80岁后无增长)。


四、身故保险金

条款原文
"保证领取期间身故:给付保证领取总额 - 已领年金;保证期满后身故:仅给付未领当年年金。"
⚠ 风险点

  • 保证期后身故保障弱化:80岁后身故仅赔付当年应领金额,保单终止(对比:保证期内身故可赔付剩余未领年金);

  • 早期身故杠杆低:若起领前身故,仅返还现金价值或保费(取大),可能低于增额寿险赔付。


五、现金价值权益

条款原文
"本合同有效期内,保单现金价值载于合同现金价值表。"
⚠ 风险点

  • 回本周期长:养老年金险现金价值增速慢,通常需15-20年超已交保费(对比增额寿险约6-8年);

  • 退保损失大:领取前退保可能亏损本金(现金价值<已交保费)。


六、保单贷款

条款原文
"贷款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80%,贷款利率按本公司公布利率执行(当前5.5%)。"
⚠ 风险提示

  • 利率浮动风险:保险公司有权单方调整贷款利率(部分合同未设上限);

  • 贷款挤占生存金:未偿还本息将从后续年金中扣除,影响养老现金流。


七、免责条款(重点审查)

条款原文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服用毒品、酒后驾驶等。"
⚠ 高风险场景

  • 酒驾免责争议:部分法院判决将"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认定为免责事由,受益人可能无法获赔;

  • 不可抗辩条款例外:故意犯罪、投保人谋杀等行为不受保险合同生效满2年的保护(《保险法》第45条)。


八、附加服务(养老社区、保险金信托)

条款原文
"累计总保费≥200万元,可享有养老社区优先入住权。"
⚠ 风险提示

  • 入住权非保证:合同通常未明确承诺入住时间、房型及费用标准,实际需排队且可能额外收费;

  • 权益单方变更:保险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附加服务(常见于条款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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