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0 17:16:39 查看56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最令人头疼的莫过于发现“遗产已经不见了”。不少家庭在清点财产时才发现,被继承人生前的房产已经过户、银行存款被转走,这些本该进入遗产分割的财产,往往成为矛盾焦点。到底这种财产还能算遗产吗?该如何认定?本文结合《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进行解读。
一、典型案情引发的争议
某老人去世后,其子女在整理遗产时发现,老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已在生前转移到一名同住子女名下。其他子女认为,这些财产应纳入遗产共同分割;而接受财产的子女主张,这些是老人自愿赠与或委托其管理的,不属于遗产。双方争执不下,只能诉诸法院。
二、法律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时仍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如果财产在其生前已经合法转移,比如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处分完毕,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遗产。
三、司法实践的处理思路
针对生前转移财产是否属于遗产,法院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 被继承人生前自行操作的合法处分
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被继承人亲自完成,并且当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认定为有效处分。例如在(2024)新0105民初8591号判决中,被继承人将房屋过户给他人并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法院据此认定该房产已合法转移,不再属于遗产。法院指出,《民法典》对物权变动的生效条件已有明确规定,一旦登记完成,受让人合法取得所有权,其他继承人要求分割该房产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2. 他人代为操作,需审查被继承人真实意愿
如果财产转移不是由被继承人亲自完成,而是由他人代为操作,法院通常会重点审查转账或过户时被继承人的健康状况、神智状态及资金用途。例如在(2025)豫13民终298号案件中,被告利用掌握银行卡及密码的便利,在被继承人生命垂危期间取走29万元。被告称这是母亲的赠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认为,该转账行为缺乏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因而将这29万元认定为遗产。这说明,如果无法证明被继承人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财产仍可能被认定为遗产。
3. 资金用途需具体分析
即便是经被继承人同意的资金转移,也需要审查用途。如果资金主要用于被继承人生活支出或医疗费用,属于合理支出,不会被认定为遗产;但如果存在结余,则这部分结余仍应作为遗产处理。例如(2023)京0105民初4640号案件中,被继承人生前出售房屋,款项由被告管理。法院在查明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后,认定尚余的160万元属于遗产,依法纳入分割。这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平衡思路:既尊重被继承人生前处分自由,也保护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四、几点启示
第一,生前处分并不必然意味着继承人无权主张。关键在于处分行为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胁迫、欺诈或被继承人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如果存在这些问题,其他继承人有权主张将财产纳入遗产。
第二,继承人主张某笔财产属于遗产时,要注意举证责任。例如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记录等证据;若认为处分行为无效,还需证明处分时的具体状态,如医疗记录、目击证言等。
第三,涉及家庭财产管理的案件,往往存在“情理法”冲突。生前将财产交由个别子女管理或转移名下,并不等于放弃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司法实践倾向于从公平角度审视这种转移行为,既考虑管理人合理付出的劳动和情感投入,也要防止借机独占财产。
五、结语
生前转移的财产是否属于遗产,并没有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需要综合考虑处分的主体、方式、时间、健康状况及资金用途等因素。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提前进行财产规划、明确财产归属,可以有效减少此类纠纷;对于已发生争议的家庭,应及时保全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理解偏差导致合法权益受损。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6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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