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支招:遭遇商品房逾期办证,开发商找理由?这样维权能胜诉

2025/07/31 20:34:57 查看19次 来源: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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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交易中,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常见纠纷类型,开发商常以 “未委托代办”“购房者未缴税费”“疫情不可抗力”等理由抗辩。北京一起案例中,法院明确开发商需确保房屋具备办证条件,即便未接受委托代办,仍需对逾期办证承担违约责任,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参照。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涛(购房者)

被告:a公司(房地产开发商)

(二)事件经过

2017 年 2 月 25 日,吴涛与a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吴涛购买a公司开发的一号房屋(位于大兴区,规划性质为办公),总价款 3330821 元。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a公司应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交付房屋;在吴涛交清办证资料及税费、办理交房手续后 720 日内,协助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若因a公司责任导致逾期办证,吴涛不退房的,a公司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019 年 8 月 23 日,吴涛支付全部购房款 3345825 元;8 月 30 日,a公司交付一号房屋。按约定,办证期限应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但因一号房屋不具备办证条件,吴涛至今未取得产权证。2024 年 3 月 20 日,吴涛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以3345825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共计 314507 元),庭审中撤回办理过户的请求。

a公司书面答辩称:吴涛未委托代办产权证,且未支付契税等费用,故己方无协助义务;逾期办证未造成实际损失;疫情属不可抗力应免责;吴涛未防止损失扩大,扩大部分自行承担。

(三)争议焦点

吴涛未委托代办且未缴税费,是否影响a公司的办证义务?

新冠疫情能否构成逾期办证的免责事由?

吴涛主张的违约金是否应支持?

二、案件分析

(一)开发商的办证义务边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

补充协议约定 “出卖人协助办理转移登记”,该义务不仅限于代办,还包括确保房屋具备办证条件(如完成初始登记、提供必要资料等);

a公司主张 “未委托代办则无义务”,混淆了“代办” 与 “协助” 的区别,即便吴涛自行办证,a公司仍需保证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现房屋不具备办证条件,已构成违约;

吴涛未缴税费可能影响办证进度,但a公司未举证证明税费未缴与房屋不具备办证条件存在直接关联,故不能以此抗辩。

(二)疫情不可抗力的抗辩审查

a公司主张 2020 年 1 月 24 日至 4 月 30 日疫情一级响应属不可抗力,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疫情与房屋不具备办证条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政府要求停工导致初始登记延迟);

疫情影响的具体时长及对办证流程的实际阻碍。

法院据此认定,仅凭疫情发生事实不足以构成免责事由,a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违约金的合理性认定

合同约定逾期办证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一计算(年利率 3.65%),吴涛主张的 314507 元未超过约定范围:

违约金兼具补偿与惩罚性质,无需购房者证明实际损失;

a公司主张 “吴涛未防止损失扩大”,但逾期办证系a公司持续违约所致,吴涛起诉主张权利即属积极维权,不存在扩大损失的情形;

法院结合合同约定及履约情况,认定违约金数额合理,应予支持。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吴涛违约金 314507 元。

四、案件启示

(一)开发商的 “协助办证” 义务不限于代办

购房者需注意,“协助办证” 不仅指开发商代为办理,还包括确保房屋完成初始登记、提供测绘报告等必要资料。即使自行办证,也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 承担责任。

(二)税费缴纳与逾期办证的责任划分

若因购房者未缴税费导致办证延迟,开发商可免责;但如房屋本身不具备办证条件(如未通过验收、存在抵押),则无论税费是否缴纳,开发商均需担责。建议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税费缴纳与办证条件的衔接条款。

(三)疫情等不可抗力的举证要求

开发商以疫情为由主张免责,需提供政府停工通知、办证流程受阻的证据(如登记部门暂停服务的公告),并证明疫情与逾期办证的直接因果关系,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四)违约金主张的时效与计算

逾期办证违约金属于继续性债权,购房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后3 年内起诉。计算时需注意合同约定的起算点(如交房后 720 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五)合同条款的细化设计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 “协助办证” 的具体内容、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免责情形,尤其要约定 “房屋具备办证条件”的具体标志(如开发商取得初始登记证明的时间),减少后续争议。

本案明确了开发商在逾期办证中的核心义务,提醒购房者重视合同条款的细节约定,在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同时也警示开发商需全面履行办证协助义务,避免以不合理理由推诿责任。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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