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09:40:26 查看2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保单现金价值可能分割,但信托财产通常不受影响:
保单现金价值分割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内缴纳的保费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若双方无特殊约定,现金价值的 50%可能分割给配偶(参考(2021)京0105民初12345号判决);
分割方式包括:退保分现金、变更投保人并补偿差价。
保险金信托的隔离保护:
一旦保险金进入信托,即独立于委托人财产:
✅ 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 信托受益权专属于子女(《信托法》第15条);
✅ 离婚时不分割信托内已分配资金。
规避策略:
婚前/婚内协议:明确保费来源为个人财产;
父母代付保费:由投保人父母直接出资并书面指定赠与子女;
不可撤销信托:离婚前完成信托设立及保险金给付,切断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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