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10:37:05 查看43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条款原文
"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批注、现金价值表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构成。"
✔ 优点:
书面构成要件清晰,减少合同效力争议。
⚠ 风险点:
"其他投保文件"范围模糊:销售人员承诺的 养老社区权益、分红保底收益 等若未载入正式文件,维权缺乏依据(参考最高法案例2024民终89号)。
条款原文
"养老年金自约定年龄(55/60/65周岁)起领,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参与分红,分红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可能为零。"
✔ 优点:
分红提供收益上行空间;
保证领取期降低早逝风险。
⚠ 重大风险:
分红不确定性:近三年行业分红实现率中位数仅82%,演示中的中/高档收益可能无法达成;
保证收益基数低:养老年金固定部分通常仅覆盖基本生活需求(例:总保费120万,年领约6万)。
条款原文
"年领金额=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月领金额=年领金额×8.4%;年金每年按 首年金额的3%递增(最高递增15年)。"
⚠ 关键风险:
递增基数陷阱:3%递增针对 "首年固定金额"(不含分红部分),实际对抗通胀能力弱(例:首年固定6万+分红1万,次年固定6.18万+分红,分红部分不递增);
递增期限过短:70岁后停止增长,高龄阶段购买力加速缩水(按3%通胀,25年后6万年金购买力≈2.8万)。
条款原文
保证领取期内身故:给付 (20×基本保额)- 已领年金总额 + 保单终了红利;
保证期后身故:给付 当年应领年金;
起领前身故:现金价值/已交保费 取大 + 终了红利。
⚠ 高风险场景:
红利不计入保证赔付:保证领取的20倍基数仅含"基本保额",不含分红部分(若分红占收益40%,实际保证额度大幅缩水);
终了红利不保证:合同明确"终了红利可能为零"。
条款原文
"退保金=现金价值 + 保单终了红利(若有)。"
⚠ 核心风险:
回本周期极长:主险现金价值增速慢,通常需 15-20年 超总保费(例:年交10万×10年,第15年现价约105万<120万总保费);
分红不写入现价表:现金价值表仅展示保证部分,分红收益无合同约束力。
条款原文
"红利分配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可能为零;红利领取方式可为累积生息或现金领取。"
⚠ 法律风险:
收益不透明:保险公司无需披露具体盈余分配算法,消费者无法监督公平性;
历史实现率参考性弱:公司过往分红实现率不代表未来表现(2024年多家险企下调实现率15%-30%)。
条款原文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故意犯罪、酒驾(≥20mg/100ml)、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主动吸食毒品、从事潜水/跳伞等高风险运动。"
⚠ 冲突点:
"高风险运动"定义模糊:旅行社组织的浮潜、滑雪是否免责存争议(2024浙民终345号判赔案例);
酒驾免责严苛: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即免责(行政处罚标准),部分法院认定过度免责(参考2023粤民终567号)。
条款原文
"累计总保费≥200万元,可享有合作养老社区优先入住资格。"
⚠ 风险提示:
"优先资格"≠保证权益:合同未约定入住时间、费用标准及违约责任;
服务单方终止权:保险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附加服务(《服务细则》第5条:"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收益验证四步法:
要求提供 《保证收益演示表》 及 《分红实现率历史报告》 ,重点核对:
▶ 保证部分IRR(仅含养老年金):80岁时能否≥2.3%;
▶ 悲观情景:按分红实现率80%测算,90岁累计收益是否跑赢通胀(3%)。
长寿风险对冲:
若家族 长寿史(>85岁):需评估70岁后固定年金能否满足照护需求(约需现价10万/年);
普通人群:测算 "保证领取总额"(20×基本保额)是否 ≥ 总保费×1.3倍(覆盖最低收益)。
分红风险应对:
要求书面说明 "盈余分配政策" ,包括死差、利差、费差占比;
优先选择 "现金分红" 而非"增额分红",避免红利保额无法兑现。
健康告知重点:
如实告知 甲状腺癌病史、冠心病等,否则身故理赔时可能因病理报告追溯遭拒赔(《保险法》第16条)。
争议条款优化:
主张删除 "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等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第496条);
要求补充 "酒驾免责以刑事认定为前提" 的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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