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2025/08/04 16:22:42 查看33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分析解答。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核心条件

  1、存在财产受损风险

  对方有恶意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可能导致离婚判决难以执行或子女抚养、债务清偿受阻。例如:不动产权仅登记在对方名下、对方名下有大额夫妻积蓄有被转移资产的可能。

  2、‌情况紧急且迫在眉睫‌

  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3、离婚诉讼请求需涉及财产分割或债务清偿,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起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人需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2.、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或其他财产,以确保在申请有误时,被申请人可以从担保财产中得到补偿。

  3、申请人需按照受案法院的缴费通知缴纳保全费。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步骤

  1、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明确指出需要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包括财产类型、所在地等。

  2、将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

  4、如果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立即执行,以确保申请人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四、律师提示

  如果是诉前保全,申请人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更多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敬请咨询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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