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5 17:21:11 查看22次 来源:韩翔律师
租赁合同到期,本应是房东与租客和平交接的时刻,却常因财产损坏赔偿问题陷入僵局。面对此类纠纷,了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并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民法典:明确责任,划定赔偿边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若租客因不当使用导致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租客恶意破坏家具、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等情形,均需按实际损失赔偿。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也明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若租客返还的房屋或设施不符合约定状态,房东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专业律师: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面对赔偿争议,房东与租客往往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此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准确解读合同条款,分析双方权利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解释。例如,在一份租赁合同纠纷中,律师可通过分析合同中关于房屋维护、损坏赔偿等条款,帮助当事人明确责任归属。
律师还能协助收集和整理关键证据,如房屋损坏照片、维修报价单、沟通记录等,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在协商阶段,律师可代表当事人与对方沟通,运用谈判技巧争取合理赔偿方案,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若协商无果,律师将代理当事人提起诉讼,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租赁合同到期财产损坏赔偿纠纷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依法维权、及时求助。房东与租客应提前了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纠纷发生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成为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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