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医院被判担责

2025/08/05 19:13:10 查看18次 来源:马恒宾律师

【原告之母在 A 医院待产第 3 日娩出原告,原告诊断为新生儿窒息等,后转院治疗并辗转康复。鉴定显示医方对接生处置不规范,过错与损害成次要因果关系。法院判医方担 30% 责任,赔偿原告 200,539.89 元。】

【基本案情】

原告之母入住A医院待产第3日,原告娩出,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右臂丛神经损伤,后转院至B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新生儿肺炎、臂丛神经损伤(右侧)、新生儿重度窒息。

此后辗转多地康复治疗。

【鉴定意见】

医方过错:对难产接生处置不积极、不规范,未做好风险预案,加重患儿损害。

因果关系: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

伤残等级:七级伤残;护理期150天,营养期60天;继续治疗费及康复费约2000-3000元。

需长期配置肩肘腕手矫形器,单次费用2800元,每三年更换一次。

【法院判决】

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0,539.89元。

【解析】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是分娩过程中因胎儿肩颈部受到过度牵拉导致的周围神经损伤,主要发生于头位分娩时的肩难产或臀位分娩操作不当(如强行牵拉胎儿上肢)。损伤机制系因臂丛神经(由颈椎C5-T1神经根组成)在胎儿头肩娩出时被拉伸或压迫,导致神经纤维断裂或功能障碍。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的预防需贯穿孕产全程,重点包括控制胎儿体重、规范产检、选择安全分娩方式及精细化操作。早期识别损伤并及时干预(如固定、康复治疗)可显著改善预后。

       本案中,鉴定认为,医方在巨大儿顺产风险下未积极规范处置难产,未做好预案,导致原告出现臂丛神经损伤等损害。原告损害主要因自身生产风险导致,但医方过错加重了损害程度,故承担次要责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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