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 10:34:34 查看42次 来源:易轶律师
案情简介
刘先生与朱女士于1965年通过共同熟识的朋友相识相恋,1968年12月12日双方登记结婚。
1971年5月生育一女,1973年3月生育一子。刘先生是国家改革开放时第一批留学人员,朱女士则一直在教育系统里教书育人,二人家境优渥,子女双全,生活一直幸福美满。然而2018年因生活琐事、理财观念不合等因素,朱女士起诉刘先生要求离婚,某区法院于2018年11月判决驳回了朱女士诉讼请求。
朱女士态度坚决,于2019年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而刘先生无意离婚,无奈之下求助于家理,挽救濒临破碎的婚姻。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云律师第一时间与刘先生进行面谈,详细了解刘先生情况。刘先生难过地告诉律师,他十分珍视这段感情,少年夫妻老来伴,他不愿离婚。
家理律师告知刘先生,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可能性较低。在刘先生表示不愿意离婚后,法院于2018年11月11日第一次判决驳回朱女士诉讼请求。
而朱女士态度坚决,于2019年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刘先生、朱女士已携手走过半生,实属不易,虽然法院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为了助刘先生守护住已维系50余年的婚姻,家理律师愿尽最大的努力。
宋律师帮助刘先生搜集双方聊天记录、日常生活照片、视频、生活开销流水等多项证明双方感情良好的有利证据。法庭之上,依托证据,宋律师力证刘先生与朱女士感情尚未破裂。最终法官认可了我方观点。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朱女士第一次离婚的诉讼请求
朱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朱女士起诉。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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