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 14:19:32 查看22次 来源:胡梦蝶律师
案情简介
2009年12月,吴女士与冀先生登记结婚。2018年4月,经过长达7年时间的备孕,吴女士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技术诞下一对双胞胎。2020年8月,双方正式分居。2020年9月,冀先生于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起诉吴女士离婚,经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1年4月,吴女士委托我所起诉冀先生离婚。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吴女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再强调对于双胞胎抚养权的争取,因为她为生育双胞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怀孕前备孕七年,遍访名医,多次尝试,最终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得以怀孕。孕期又患有多个并发症,冒着生命危险诞下双胞胎。孩子出生后,没有与她分开过一天,因此,吴女士无法接受与任何一个孩子分开生活,极力希望我们为其争取到双胞胎的抚养权。
家理律师对吴女士的经历深感同情,并为满足吴女士的诉求做了周全的准备。开庭前,律师团队准备了四百多页的证据,主要是关于吴女士辛苦备孕及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希望法官能够了解吴女士对于孩子的付出和爱,从而支持我方诉请。
第一次开庭后,法官明确表示可以考虑我方诉求,并希望吴女士爱惜自己身体,不要再为了孩子“玩命”,庭审效果不错。庭后,律师团队给法官提供了河北省其他地区将双胞胎判归一方抚养的案例加以参考,并且撰写了详细的代理意见,希望法官可以将双胞胎的抚养权判归我方。但遗憾的是,开庭后,法官明确表示受限于该地区同案同判的压力,向我方释明了案件的败诉风险,但法官内心是想要支持我方诉请的。
考虑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在判决无法实现诉求的情况下,律师团队转变思路寻求调解。创新提出抚养权方案,即双胞胎由双方各抚养一个,但实际上双胞胎均与吴女士共同生活。同时,律师团队多次与法官沟通,推进调解进程,向法官明确我方的调解方案,并倾诉吴女士对于孩子的牺牲和无私的爱以及冀先生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真实意图。在多次沟通下,法官也积极为双方做调解工作。
案件结果
虽然法官基于同案同判的压力表示不能将两个孩子均判给我方,但是由于我们开庭前的工作和吴女士对于孩子的付出深深地打动了法官,法官接受了这个创新的方案并且多次给冀先生做工作,最终冀先生同意两个孩子都跟随吴女士共同生活,其每个月支付生活费用3000元。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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