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 10:31:05 查看1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近年来,随着体检的普及和检测技术的进步,甲状腺癌的检出率显著升高。与此同时,部分保险公司为控制理赔支出,在重疾险合同中引入了对“恶性肿瘤”的严格限制性定义,试图将某些预后较好的甲状腺癌(如乳 头状癌)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这种通过条款技术性“缩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近期,君审律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院代理的一起甲状腺癌拒赔案,成功驳斥了保险公司的狭隘定义,为客户赢得了50万元的重疾保险金。
案情简介:
内蒙古包女士(化名)于2019年在呼和浩特市投保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重疾险。2021年,包女士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发现甲状腺结节,后经进一步穿刺及手术切除,术后病理报告确诊为“甲状腺乳 头状癌”,肿瘤直径约为1.5cm,无远处转移。包女士据此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险理赔。
拒赔理由:
保险公司在审核病理报告后,出具了《拒赔通知书》。其拒赔理由并非否认“癌症”的诊断,而是引用了保险合同条款中一项名为“恶性肿瘤——轻度”的释义。该释义将“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列入其中,并约定对于该分类下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赔付,而是按“轻症”责任赔付(通常仅为基本保额的20%-30%,即10-15万元),或者甚至直接除外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包女士的甲状腺癌情况符合该描述,因此拒绝按50万元的重疾标准赔付。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直接关系到千万甲状腺癌患者的保障权益:
“恶性肿瘤”定义的权威性: 判断一种疾病是否属于“恶性肿瘤”,应当以病理学诊断这一医学金标准为准,还是以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自行设定的、与通行医学标准不完全一致的分级标准为准?
条款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保险公司将已经病理确诊的癌症,仅因其TNM分期较早、预后较好,就剥夺其作为“重大疾病”获得全额赔付的权利,是否合理?这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优势,单方面缩小其本应承担的保障责任?
投保人的合理期待: 一个普通投保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其合理期待是“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即可获得全额赔付”,还是“确诊了癌症,但还要看分期,分期早就只能赔一小部分”?
君审律所办案过程:
锚定医学金标准: 我们牢牢抓住最核心、最权威的证据——医院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书。该报告白纸黑字明确写着“甲状腺乳 头状癌”(Malignancy)。我们主张,在医学上,这就是恶性肿瘤的明确诊断,是重疾险理应赔付的核心事实。
引入权威医学论证: 我们聘请了病理科和甲状腺专科领域的权威专家提供咨询意见。专家意见明确指出:
甲状腺乳 头状癌在病理学上明确属于恶性肿瘤,无论其分期早晚。TNM分期是用于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和指导治疗方案的工具,并不能改变疾病本身“恶性”的性质。
保险公司的条款将“恶性”与“严重”的概念混淆。重疾险保障的是“疾病性质”(是否恶性),而非仅仅是“疾病程度”(严重到何种地步)。将低分期的恶性肿瘤排除在重疾保障之外,在医学上是站不住脚的。
凌厉的法律进攻:
挑战条款公平性(《保险法》第十九条): 我们主张,该条款实质上是在“恶性肿瘤”这一核心保障责任上打了折扣,属于“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保险人不能通过自行定义一个更窄的“恶性肿瘤”范围来减轻其核心责任。
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保险法》第三十条): 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们认为,应当以病理诊断为准,即“癌”即应“赔”。
强调合理期待原则: 包女士投保重疾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患上癌症之类的重疾风险。保险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其签订合同时的合理期待。
提起诉讼: 代理包女士向呼和浩特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法院):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
法院认定,病理报告是诊断恶性肿瘤的金标准。包女士所患“甲状腺乳 头状癌”在医学上明确属于恶性肿瘤。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条款中将低分期甲状腺癌排除在重疾保障之外的规定,限制了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免除了保险人的主要责任,有失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向包女士支付保险金50万元。
君审解析与建议:
仔细阅读“疾病定义”: 投保重疾险时,务必关注合同中对“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的定义范围,特别是是否有将特定疾病(如甲状腺癌、前列腺癌等)进行分级赔付的除外或限制条款。
坚持“癌”即“赔”原则: 只要病理报告确诊为“癌”,就应坚持要求按重疾标准全额赔付。保险公司的分级赔付条款近年来已成为行业争议焦点,多地法院均不支持这种“缩责”行为。
专业支持是关键: 对抗保险公司的医学理由,必须依靠更权威的医学专家意见。律师与医学专家的协同作战是取胜的关键。
司法实践趋势: 目前全国多数法院的判决趋势是支持被保险人,认为病理确诊的癌症就应当获得重疾全额赔付,保险公司的限制性条款往往被认定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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