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 19:44:11 查看10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河南,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始终是政策关注的核心。2020 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 2020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 号),明确了全省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最低标准,为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再添一层保障。
一、政策依据:费用标准的“源头” 在哪?
这份标准的制定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严格依据河南省此前的政策框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 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纳入征地成本,且每征 1 亩地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75%。2020 年的最低标准正是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经济水平核算而来,既符合 “同地同价” 原则,又兼顾了区域差异。
同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 号)也为此次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参考,确保社会保障费用与征地补偿整体政策相衔接,避免出现 “补偿高但保障低” 的失衡情况。
二、全省最低标准:各地具体是多少?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河南全省执行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郑州市(含巩义市)以58200 元 / 亩的标准居全省首位,这与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经济地位相匹配;洛阳市、三门峡市紧随其后,分别为 47800 元 / 亩、47200 元 / 亩;济源市以 45100 元 / 亩位列第三梯队;而驻马店市(含新蔡县)、周口市(含鹿邑县)的最低标准相对较低,分别为 41100 元 / 亩、41500 元 / 亩。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标准是“底线” 而非 “上限”。文件明确规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于最低标准的地方细则,报省厅备案后生效。在地方标准未生效前,必须严格按照省级最低标准执行,杜绝 “就低不就高” 的情况。例如,新乡市在收到省级通知后,随即发布文件明确本地标准为 40800 元 / 亩,与省级规定的新乡地区最低标准一致,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
三、费用如何使用?直接关系你的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并非“一次性补助”,而是专门用于提升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使用方式与参保类型挂钩:
若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缴费期,这笔费用将直接计入其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退休后按个人账户总额计发养老金;若已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则补贴资金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于改善生活。
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处于缴费期的,将为其建立临时个人账户存储补贴资金,未来可与职工养老保险账户衔接;已领取职工养老金的,补贴资金同样一次性支付。
无论哪种参保类型,这笔费用都不冲抵个人正常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仅作为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直接提升养老金水平。例如,郑州某被征地农民若有1 亩地被征收,按 58200 元标准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假设 60 岁退休时账户总额(含利息)为 6 万元,每月可多领约 60000÷139≈431 元养老金,显著提升晚年生活保障。
四、钱从哪来?谁来保障足额到位?
根据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是征地成本的一部分,必须“先预存、后征地”:政府储备用地由征地政府预存,单独选址项目由用地单位缴纳。未足额预存的,征地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从源头确保资金到位。
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若预存资金不足,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补足,彻底打消被征地农民 “钱不到位” 的顾虑。例如,某企业征地 100 亩,按当地最低标准 4 万元 / 亩计算,需预存 400 万元社会保障费用,未缴足则无法获得征地批复,保障了资金的刚性落实。
五、被征地农民该注意什么?
作为被征地农民,需重点关注三点:一是确认征地前社会保障费用是否已足额预存,可要求征收方出示预存凭证;二是核对本地适用标准是否不低于省级最低标准,若发现“就低执行” 可向人社部门反映;三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类型,确保补贴资金最大化发挥作用。
若对费用发放有异议,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本地标准、预存记录等,也可向自然资源部门、人社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住,这笔费用是法律赋予的权益,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克扣。
河南各地的失地保险费用标准,既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更是长远生计的“定心丸”。了解清楚本地标准、费用用途和保障机制,才能让自己在土地被征收后,依然能稳稳握住生活的 “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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