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作为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为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工作期间意外伤害的保障。然而,在实际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职业类别不符合"等理由拒赔,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高空作业受伤雇主责任险理赔纠纷案在湖北省武汉市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2.7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员工"从事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职业类别不符合承保范围"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雇主责任险中职业类别的认定标准,以及如何应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
案件背景
2021年,某建筑公司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额每人30万元。保险合同约定,承保范围包括员工在从事本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但除外责任中注明"从事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需额外投保"。2022年,员工张先生(化名)在工地施工时,从2.5米高的脚手架跌落,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张先生伤残等级为十级。用人单位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张先生从事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职业类别不符合承保范围"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不属于基础承保范围,用人单位未为此类作业额外投保,因此拒绝赔付。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张先生的工作虽涉及高空作业,但并非其主要职业类别,且事故发生时的高度略超2米,并非故意违规操作。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用人单位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职业类别"及"高空作业"的范围。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对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两点:
职业类别的合理性:保险合同中对"高空作业"的定义过于笼统,未明确区分偶尔从事与主要职业类别。张先生的主要职业为建筑工人,高空作业并非其日常工作内容,保险公司不应将其排除在承保范围外。
条款明确性:保险公司未在投保时对"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进行特别说明或提示,用人单位对此无法预见,因此免责条款不生效。
诉讼过程与法院判决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诊断证明及保险合同,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出具意见,证明2.5米的高度在建筑行业中属于常见作业范围,并非极端高风险行为。在武汉市法院的审理中,法院采纳了君审律所的观点,认为:
保险合同条款为格式条款,在存在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且事故高度略超2米,并非重大违规。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保险金2.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例启示与建议
本案的胜诉为用人单位投保雇主责任险提供了重要参考,也突出了保险条款解释中的公平性原则。投保人在购买和理赔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明确承保范围: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职业类别和除外责任的条款,必要时为特殊作业额外投保。
保留证据:包括员工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事故现场证据等,以便在纠纷中举证。
积极维权:若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保险的本质是提供保障,而非设置模糊的免责条款。君审律所将继续致力于维护投保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的公平与诚信。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欢迎联系君审律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