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要婚内财产吗

2025/08/28 13:14:45 查看22次 来源: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若发现婚内财产存在未分割或被侵害的情形,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这一过程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依法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若此类行为在离婚后被发现,受损方可在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前私自将共同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另一方发现后可通过法律程序追索。

对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即使离婚时未明确分割某项财产,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当事人仍有权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未在离婚协议中提及,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可诉诸法院。

面对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尽早寻求专业法律支持至关重要。专业律师能够结合具体案情,精准解读民法典条款,帮助当事人梳理财产线索、固定证据链。例如,在涉及企业股权、跨境资产或隐匿财产的情形下,律师可通过调查取证、财产评估等手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此外,律师还能协助制定诉讼策略,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益受损。

法律程序的时效性不容忽视。无论是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三年诉讼时效,还是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期限,均需严格把握。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能够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启动法律程序,避免因拖延丧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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