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

2025/08/29 20:31:51 查看66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若劳动者认为解除行为违法或缺乏依据,有权主张恢复劳动关系。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如何有效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本文将从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及证据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恢复劳动关系。常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解除理由不成立,如虚构严重违纪、绩效不达标等事实;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医疗期内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裁员为由解除合同但未履行法定程序或不符合裁员条件等。

那么劳动者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具体途径又有哪些?首先就是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解除行为违法,并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恢复劳动关系以便保留沟通证据。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应在解除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恢复劳动关系、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相关损失。

关于相应证据的收集,应当着重关注收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关键证据同时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若恢复劳动关系已无实际可能(如单位注销、岗位撤销等),劳动者仍考虑转而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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