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09:49:39 查看1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对心血管疾病的认定常常存在争议。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腹腔干主动脉夹层重疾险理赔纠纷案在北京市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18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动脉手术标准"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患者的病情符合重大疾病特征。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心血管疾病在重疾险中的认定标准,以及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张先生(化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8万元。保险合同约定,主动脉手术属于保障范围,并要求"实施开胸或开腹进行的主动脉切除、移植、修补或置换手术"。2022年,张先生因突发剧烈腹痛就医,诊断为腹腔干主动脉夹层,接受了主动脉支架植入术。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未进行开腹手术,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必须实施开胸或开腹手术才能认定为主动脉手术,而支架植入术属于介入治疗,不符合手术要求。张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主动脉支架植入术是治疗主动脉夹层的现代标准疗法,其风险和技术要求甚至高于传统开腹手术。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张先生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认定主动脉手术的范围,以及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当如何适应医学技术进步。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医学技术进步:血管介入治疗是现代医学的重要进展,已成为许多心血管疾病的首选治疗方法;
治疗风险对比:主动脉支架植入术的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不低于传统开腹手术;
合同目的解释: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目的是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不应拘泥于特定的治疗方式。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张先生的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并邀请心血管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主动脉夹层的严重性和支架植入术的治疗价值。在北京市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主动脉支架植入术是治疗主动脉夹层的有效方法,其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符合重大疾病特征;
保险条款未能随医学技术进步及时更新,不应成为拒赔的理由;
根据保险法的公平原则和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支付保险金1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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