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制性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法律认定标准?

2025/09/01 09:59:16 查看37次 来源: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错综复杂,其中性生活的和谐与自愿本应基于双方的尊重与合意。然而,现实中却存在婚内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的极端情况。这不禁让人深思,在法律层面,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今日案例


  2025年8月12日,内蒙古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一案,在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新闻报道,案件被告人刘某某与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质疑妻子婚内出轨,刘某某动手殴打妻子,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25年3月,刘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刑拘。起诉书显示,原告人与被告人系夫妻关系,现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案发之前双方已经长期分居,原告人多次要求离婚,被告人始终拒绝,且多次向原告人施暴。

  2025年3月21日,被告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突然闯入原告人居住房屋,违背原告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原告人发生性行为,且在实施过程中对原告人持续殴打,并威胁恐吓,致原告人轻伤一级。

  该案件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的网友认为“没离婚的两口子怎么叫强奸,结婚不就意味着默认可以有性生活吗?”也有的网友认为“难道领了结婚证,女人就失去说‘不’ 的权利了?”

  那么,婚内男方强行跟女方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群益普法


  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法律没有将婚内强奸与普通强奸进行区分,没有排除夫妻关系,至于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是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及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如男女双方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就要结合暴力与情境综合判断,如双方婚姻破裂,处于离婚诉讼或离婚冷静期,即属于婚姻异常状态,一般认为婚姻契约的完整性被打破,性同意权不再默示存在,此时会比婚姻正常状态期间,更倾向于保护女性权益。

  这起案件无论最后怎么判,它都给公众提了个醒:婚姻不是性暴力的免罪金牌,结婚证不是永恒的性同意书,而是平等尊重的契约,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均应互相尊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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