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5:30:56 查看24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案件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具体详情如下:
🔵被告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时遇民警设卡,未停车驶离,后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截获。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告人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1.34毫克/毫升,达醉酒标准。
🔵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呼气式酒精测试单、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抽血照片、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受案登记表、查获经过、户籍信息、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实施以下危险行为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①追逐竞驶(“飙车”),情节恶劣;
②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
③从事校车或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员或超速;
④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范围为1个月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家人涉嫌此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建议家属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来为当事人争取。千万不要盲目等待结果,等判决后再委托律师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私信留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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