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风险点

2025/09/02 16:15:04 查看11次 来源:周运柱律师

如何判断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风险点?上海资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周运柱回答:

判断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风险点,需围绕形式合法性、内容真实性、意思表示自由性三大核心展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识别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产生纠纷的关键环节。以下是具体风险点及防范建议:

一、形式要件风险:未严格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

1. 非“亲笔书写”全文

  • 风险点

    • 遗嘱内容部分打印、部分手写,或由他人代写后遗嘱人签名;

    • 遗嘱人仅在打印文本上签名,未亲笔书写核心条款(如遗产分配比例)。

  • 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需“全文亲笔书写”,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代书遗嘱或打印遗嘱,若未满足对应形式要件(如见证人、逐页签名等),则遗嘱无效。

  • 案例参考
    某遗嘱人将打印的遗产分配方案签字,法院认定其未亲笔书写全文,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2. 签名瑕疵

  • 风险点

    • 遗嘱人仅捺手印未签名;

    • 签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如使用昵称、别名);

    • 签名由他人代签后遗嘱人捺手印。

  • 法律后果
    签名是确认遗嘱人身份的关键证据,瑕疵可能导致遗嘱真实性存疑,被认定为无效。

  • 操作建议
    遗嘱人应使用正式姓名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以增强证明力;若无法签名(如文盲或残疾),可捺手印并由见证人注明情况。

3. 日期缺失或模糊

  • 风险点

    • 未注明年、月、日,或日期书写不规范(如仅写“2024年”未写具体日期);

    • 日期被涂改或后补。

  • 法律后果
    日期是判断遗嘱效力顺序的重要依据(如多份遗嘱冲突时以最后一份为准),缺失或模糊可能导致遗嘱被撤销或按法定继承处理。

  • 案例参考
    某遗嘱人立两份遗嘱,一份未写日期,法院因无法确定时间顺序,认定两份遗嘱均无效。

二、内容合法性风险:遗嘱处分范围或条款违法

1. 处分他人财产

  • 风险点

    • 遗嘱中写明“将配偶名下房产由子女继承”;

    •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如未明确分割共同财产即处分全部房产)。

  • 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条款无效,可能导致遗嘱整体被质疑真实性或合法性。

  • 操作建议
    立遗嘱前应明确财产归属,对夫妻共同财产可先通过协议分割,再在遗嘱中处分个人份额。

2. 未保留必要份额

  • 风险点

    • 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未成年子女、残疾配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 保留份额过低(如仅留1万元给残疾子女,其余财产由其他子女继承)。

  • 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此类条款无效,法院可强制从遗产中划出必要份额给相关继承人。

  • 案例参考
    某遗嘱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健康子女,未给残疾配偶留份额,法院判决从遗产中划出30%给配偶。

3. 内容矛盾或模糊

  • 风险点

    • 遗产分配条款表述不清(如“房产由大儿子继承一部分”未明确比例);

    • 遗嘱内容与先前口头承诺或书面协议冲突。

  • 法律后果
    可能导致继承人争议,甚至引发诉讼,增加遗嘱执行成本。

  • 操作建议
    使用明确、具体的语言描述遗产范围和分配方式(如“位于XX市的房产(房产证号:XXX)由大儿子继承,占100%份额”)。

三、意思表示真实性风险:遗嘱人受胁迫或欺诈

1. 立遗嘱时精神状态异常

  • 风险点

    • 遗嘱人立遗嘱时患痴呆、精神疾病等,无法理解遗嘱内容;

    • 立遗嘱后短期内被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继承人可申请法院认定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

  • 操作建议
    立遗嘱前可进行医疗鉴定或录制立遗嘱过程的视频,证明遗嘱人意识清醒。

2. 受胁迫或欺诈立遗嘱

  • 风险点

    • 继承人以威胁、恐吓方式迫使遗嘱人立遗嘱;

    • 继承人伪造财产清单或虚构债务,诱导遗嘱人处分财产。

  • 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受胁迫、欺诈立的遗嘱无效,受损害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 案例参考
    某子女以断绝关系威胁父母立遗嘱将房产给自己,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四、证据留存风险:遗嘱真实性难以证明

1. 缺乏辅助证据

  • 风险点

    • 仅有一份孤立的自书遗嘱,无其他证据(如立遗嘱时的视频、证人证言)佐证;

    • 遗嘱纸笔、书写习惯与遗嘱人日常不符(如用左手书写但遗嘱人惯用右手)。

  • 法律后果
    继承人可能质疑遗嘱真实性,要求笔迹鉴定或提供其他证据,若无法证明则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 操作建议
    立遗嘱时可邀请无利害关系人(如邻居、朋友)在场见证,并录制视频记录立遗嘱过程;保留立遗嘱时的纸笔、草稿等物证。

2. 遗嘱保管不当

  • 风险点

    • 遗嘱由某一继承人保管,其他继承人怀疑被篡改或替换;

    • 遗嘱因保管不善(如潮湿、火灾)损毁或丢失。

  • 法律后果
    可能导致遗嘱无法执行,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 操作建议
    可将遗嘱原件交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或银行保管,并告知所有继承人保管地点;或制作多份副本由不同人保管。

五、实务操作建议:降低自书遗嘱风险

  1. 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公证机构可严格审核遗嘱人身份、财产范围及意思表示,降低无效风险。

  2. 全程录音录像:记录立遗嘱过程,包括遗嘱人书写、签名、日期等关键环节,并由见证人陈述身份及见证情况。

  3. 使用规范文本:参考公证处或律师提供的遗嘱模板,避免遗漏关键条款(如财产清单、必要份额保留等)。

  4. 定期更新遗嘱:若财产状况或家庭关系变化,及时立新遗嘱并明确撤销旧遗嘱,避免多份遗嘱冲突。

  5. 咨询专业律师:对复杂财产(如公司股权、涉外资产)或家庭关系(如再婚、非婚生子女)问题,律师可协助设计合法遗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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