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当事人的钱,好骗,但不好挣

2025/09/02 20:40:40 查看53次 来源:王强律师

前两天接到一个电话,我一看还有备注,是好几个月以前咨询我的一个当事人,备注信息写的是交通事故无伤残。我心想这都几个月了,莫不是要找律师起诉了?结果人家问的是:王律师,我现在这个律师之前说伤残做得上,现在伤残又说做不上,我们前期交了2万块钱也不退怎么办?我说你这个当时我们不是给你说做不上伤残吗?总共赔偿加上医药费可能就三四万块钱,建议你们去找保险公司和解算了。当事人说又咨询了其他律所,人家说有关系能评上,于是交了2万块钱委托了,结果现在没评上,人家也不认当时承诺过。我说是律师给你保证的?他说好像也不是,是前面接待他们的人,但是后面办案的是另外一个,他们都没见过。

这事其实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有些当事人的钱好骗但是不好挣。为什么这么说呢?很多人找律师其实就一个标准,能不能保证胜诉?保证胜诉的,那就是好律师,马上刷卡付费。支支吾吾地说这个有风险那个有风险的,那就是能力不行,不能找。而且我都花钱找律师了,还不能保证赢?那我花律师费的意义是什么?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当事人都喜欢给他们保证结果的律师,比如以前听说过一个黄牛给当事人保证伤残,一个说100%能做上伤残,另外一个一听说那我这边150%能做上,当事人一听那得选150%啊,更稳妥。甚至于一些刑事案件,保证能取保出来,放出狠话“他不出来我进去”,当事人一听这事是稳了,也不管家属到底犯得啥事。

那找律师真的就是看律师能不能保证结果吗?当然不是。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了律师不能保证结果,《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更关键的是,保证结果的大部分都不是律师。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以为去了律师事务所见到的就是律师,其实不是,很多时候如果你不问对面是不是律师,对面接待的人也不会主动说自己是不是律师,于是你默认跟你面谈的律师。实际上这可能只是前端的市场销售人员。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承诺结果呢?因为他们不是律师,不受律师执业法律监管,而且后续的案子也不是他们办,他们只负责把你这个案子签进来,让你付费,后面办案的那就再分配,至于分配给哪名律师那就是随机了。而且市场人员流动性很强,有可能下个月就不在这里干了,到时候你去找谁呢?

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尤其是别人给他情绪价值的时候。比如你去咨询一个某某案件,说自己受了天大委屈,这时候销售人员可能就是和你共情,确认你受了什么什么委屈,誓要为你讨回公道。你一听这是知音啊,找到了为民做主的好律师啊,我的案子有希望了。而律师一般就得分析案情,看看有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冤屈,这可能无形中就是泼了一盆冷水。某种程度上律师就是服务行业,也应该给当事人提供情绪价值,问题就是只提供情绪价值能不能解决问题?答案是不能,因为打官司最后是法官居中裁判,靠的是证据和法律,而不是谁更能输出情绪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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