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10:01:25 查看1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医疗保险作为健康保障的重要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医疗费用的补偿。然而在理赔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以"康复治疗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绝赔付,这不仅违背了保险合同的保障目的,也给正在康复期的患者带来额外负担。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脑出血康复治疗医疗险理赔纠纷案在福建省福州法院取得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3.7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康复治疗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医疗险中康复治疗的保障范围,以及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陈先生(化名)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年保额20万元。2022年,陈先生因突发脑出血入院治疗,经紧急手术后生命体征平稳,转入康复科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期间,陈先生接受了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等一系列康复措施,医疗费用共计6万余元。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康复治疗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免责条款约定,"康复治疗、疗养、护理等非治疗性医疗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陈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脑出血后的康复治疗是必要的医疗过程,是急性期治疗的延续,不属于单纯的疗养或护理。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先生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康复治疗的性质,以及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医疗必要性认定:脑出血后的康复治疗是标准的医疗流程,具有明确的医疗必要性;
条款明确性原则: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康复治疗"的范围和标准;
合同目的解释:医疗保险的保障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康复治疗是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陈先生的完整病历资料、康复治疗记录、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并邀请康复医学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脑出血后康复治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福州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脑出血后的康复治疗是标准医疗流程的一部分,具有明确的医疗必要性;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对康复治疗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根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陈先生支付保险金3.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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