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11:36:45 查看25次 来源:戚聿山律师
遗嘱系列之三:打印遗嘱
确立打印遗嘱的必要性:
1985年10月1日施行的《继承法》在遗嘱的形式中没有规定打印遗嘱,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新确立了打印遗嘱这一遗嘱形式。
在电脑普及之后,采用电脑等设备写作、用打印机打印的遗嘱已经成为遗嘱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适用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审查,有的适用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审查,无法统一裁判尺度。
我国立法机关积极回应现实需求,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应当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成为遗嘱继承制度中的一项新规则,弥补了我国遗嘱形式的空白,适应了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的需要。
概念:
打印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电脑等设备制作,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
形式要件:
1、须为遗嘱人在电脑等设备上写作、打印。
打印遗嘱为电脑等设备上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的文本形式。并不苛求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打印。
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
打印遗嘱的见证人是参加打印遗嘱,能够证明打印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障打印遗嘱的真实性,法律规定了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名。
3、须遗嘱人签名认可。
遗嘱人须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证明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是经过了遗嘱人的认可。
4、须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
并注明年、月、日应当是遗嘱人亲笔所为。比如将打印遗嘱的年、月、日打印为空白,由遗嘱人用笔填写具体日期;或者由遗嘱人在打印遗嘱的最后手写年、月、日。
注意事项:
1、对于见证人,要符合两名以上见证人的要求,并且见证人要在场见证,最后在打印遗嘱上签名。
2、签名和注明年、月、日都属于重要的形式要件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遗嘱人注明年、月、日。凡不符合上述形式要件要求的打印遗嘱,司法实践中不认可其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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