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16:37:23 查看45次 来源:王晓冬律师
一、准受理部门(避免延误的关键)
1. 直接联系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医院专设机构:医务处、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投诉中心。
二、病历复印操作指南
(一)所需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患者代理人患者身份证件 + 代理人身份证件 +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复印病历权限)
死亡患者近亲属 患者死亡证明 + 近亲属身份证件 +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
保险公司/司法机关单位介绍信 + 经办人工作证 + 调取证明(如法院调查令)
(二)可复印范围
客观病历:住院志、主观病历、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三)复印流程
1. 出院后申请:需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归档期)向病案室提出。
2. 现场监督:在申请人监督下复印,医院需加盖公章确认每页真实性。
3. 费用承担:医院可按标准收取工本费。
三、病历封存全流程(纠纷维权的核心步骤)
(一)封存启动条件
发生医疗纠纷且患方对诊疗过程存疑时,可立即提出封存(无需等待病历完成)。
(二)操作步骤
1. 双方共同清点
•医患现场核对病历页码及内容,逐页编号,避免遗漏影像资料等非纸质病历。
•关键动作:要求医院当场复印一份病历交患方保存(加盖公章)。
2. 填写封存清单
3. 密封与签字:
使用防拆封条粘贴档案袋/密封箱所有开口处 → 医患双方在封条骑缝处签名+日期 → 对封存外观拍照留证。
4. 保管与期限: 封存件由医院保管,患方留存封存清单副本。
解封条件:医疗纠纷解决或封存满3年且患方未主张权利。
四、电子病历的特殊处理
1. 锁定不可修改:需在双方见证下冻结电子病历系统,禁止任何修改。
2. 封存形式: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封存;或拷贝电子数据至不可擦写光盘/U盘封存。
3. 篡改风险点:若医方以“完善病历”为由延迟封存,可主张其违法(直接推定过错)。
笔者总结:“封存病历的黄金法则”
1. 立即行动 → 纠纷发生当天联系医务处;
2. 全程盯牢 → 复印/封存过程不离开视线;
3. 双重备份 → 索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封存清单;
4. 电子加锁 → 确保数据实时冻结无篡改。
封存病历是医疗纠纷中固定证据的核心手段,程序瑕疵可能导致关键证据无效。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以最大限度保障权益。
没有了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