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先天性多囊肾为由拒赔重疾险,君审律所在河南省郑州法院成功获赔

2025/09/04 09:41:55 查看35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先天性疾病"为由拒绝赔付,这种扩大化适用免责条款的做法往往忽视了保险责任的认定标准。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尿毒症重疾险理赔纠纷案在河南省郑州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9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尿毒症由先天性多囊肾引起"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重疾险中免责条款的适用标准,以及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

2020年,张先生(化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9万元。2022年,张先生因乏力、水肿等症状就医,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期),开始接受规律透析治疗。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尿毒症由先天性多囊肾引起,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调取张先生过往的就诊记录,发现其有"多囊肾"的诊断记录。保险公司认为,多囊肾是先天性遗传疾病,由此导致的尿毒症属于免责范围。张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其虽患有多囊肾,但尿毒症是多年后才发生的,且多囊肾患者不一定都会发展为尿毒症。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先生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以及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1. 因果关系认定: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多囊肾与尿毒症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2. 免责条款界限: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的适用应当有明确界限;

  3. 说明义务履行: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的范围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诉讼过程与法院判决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张先生的完整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证据,并邀请肾内科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多囊肾与尿毒症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在郑州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多囊肾与尿毒症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 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的适用应当严格限制;

  • 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的范围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支付保险金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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