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10:39:02 查看31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等理由拒绝赔付,这种机械适用免责条款的做法往往忽视了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因果关系的认定。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车祸身故意外险理赔纠纷案在河南省郑州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30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醉酒且无证驾驶"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意外险中免责条款的适用标准,以及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张先生(化名)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30万元。2022年,张先生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不幸身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显示,张先生血液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事故认定书同时认定,货车司机违规变道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醉酒且无证驾驶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免责条款约定,"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导致的身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家属对此表示异议,认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货车违规变道,张先生的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不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家属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以及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因果关系认定:保险公司未能证明醉酒和无证驾驶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事故责任划分: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
条款合理解释:免责条款的适用应当以违法行为与保险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前提。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保险单等证据,并邀请交通事故鉴定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事故主要原因在于货车违规变道。在郑州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醉酒和无证驾驶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认定货车负主要责任;
根据保险法规定,免责条款的适用应当以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前提。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家属支付保险金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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