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赔雇主责任险,君审律所在海南省海口法院成功获赔

2025/09/08 11:53:18 查看10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雇主责任险作为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为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工作期间意外伤害的保障。然而在理赔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以"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赔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工伤致残雇主责任险理赔纠纷案在海南省海口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14.8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伤残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本文将以此案为例,解析雇主责任险中伤残认定的法律标准,以及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

2021年,某建筑公司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每人保额30万元。2022年,员工王先生(化名)在工地施工时发生意外,导致右手功能丧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先生伤残等级为七级。用人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伤残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六级以上标准"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仅对六级及以上伤残承担保险责任,而王先生的伤残等级为七级,不符合理赔标准。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异议,认为七级伤残仍然严重影响劳动能力,且保险合同中的伤残等级要求过于苛刻。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用人单位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伤残等级的理赔标准,以及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1. 合理性审查:保险公司设定的理赔标准过于严格,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

  2. 合同目的解释:雇主责任险的保障目的是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风险保障,不应设置过高的理赔门槛;

  3. 公平性原则:七级伤残仍然严重影响劳动能力,应当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诉讼过程与法院判决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王先生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治疗记录等证据,并邀请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七级伤残的严重性。在海口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 七级伤残仍然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符合雇主责任险的保障目的;

  • 保险公司设定的理赔标准过于苛刻,不符合公平原则;

  • 根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保险金14.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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