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 17:18:30 查看12次 来源:王蒙磊律师
做外贸的客户,境外客户付款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律师成功解冻
一、案例介绍:
达伯仲公司是一家制作五金器具的公司,周某是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02月14日周某通过电子邮件向马来西亚的SV公司发送了报价单,双方达成了加工一批五金件的合同。2022年2月16日,达伯仲公司与SV公司达成100片不锈钢片的买卖合同,价格为85万元人民币,SV公司委托马来西亚的 TRADING货币兑换公司、PERGAAN CEMANG JAYA ADN BHD货币兑换公司付款,马来西亚的两家货币兑换公司分别通过巩某、彭某、陈某的银行账户付款给周某。2022年3月15日周某的个人账户收到马来西亚公司支付的85万元人民币后将货款取出现金用于深圳达伯仲公司日常经营,2022年9月10日周某的银行账户被湖省桑县公安局以参与网络赌博为由冻结。2023年6月周某委托王蒙磊律师代为办理银行卡解冻。
二、银行卡冻结案件的法律分析
银行卡冻结,首先这是一个刑事案件,该刑事案件又分为资金涉及刑事案件或者人涉及刑事案件。如果只是资金涉及刑事案件,就是属于案外人涉及刑事案件,资金涉及刑事案件,要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避免被侦查机关将银行卡账户的所有人列为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排除本人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下一步才是寻求银行账户解冻或寻求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不被认定为赃款被予以没收。
接受周某的案子后,王蒙磊律师做了哪些工作,以及是如何给客户解冻的。
(一)向冻结单位了解案件进展
王律师首先找到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找到办案民警,向其了解案件进展,了解周某银行卡冻结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名称,周某在整个刑事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周某本人是否被侦查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办案单位口头告知周某的银行卡冻结是涉及了“唐某开设赌场案”唐某目前出去刑事逮捕阶段,在等法院的判决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周某的银行卡冻结资金也已经移交检察院,最终周某的账户资金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来确定是否没收。
(二)提交不涉案的证据材料
在了解到周某本人不涉及刑事案件后,结合周某的描述,让周某提供涉案财产合法所得证据材料。附上律师的专业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冻结周某的银行卡中涉及的资金是周某的善意所得,将能够证明周某合法所得的证据提交给办案单位,让办案单位将该证明周某合法所得的证据和律师的法律意见能一并移送检察院、然后移送发法院。
(三)电话沟通
在将证据及法法律意见邮寄给办案单位后,办案单位没有音讯,感觉到办案单位可能存在“远洋捕捞”的可能。刚开始办案人员还和我电话沟通案情,后来以至于办案人员把我的电话号码都拉黑了,无法电话沟通了。
(四)书面沟通
鉴于,办案民警电话沟通无效,直接采用书面沟通
1、给公安局领导邮寄发函,给法律意见。
2、给办案民警邮寄,律师对于此案件的专业的法律意见。
书面沟通也是没有效果,面临的问题是,快递寄出去的法律文书是“已读不回”。
(五)政府信息公开
代理周某向桑县公安局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桑县公安局书面向周某公开周某所涉刑事案件的信息,桑县冻结周某资金冻结的证据及法律依据。
(六)联系法院,向主审法官邮寄涉案财产辩护意见。
办案单位告知了律师周某银行卡冻结案件涉及“唐某开设赌场案”,唐某开设赌场一案,已经被桑县检察院移送到了桑县法院,律师前往桑县法院通过立案庭查询到该案的主审法官,并联系到主审法官的助理,将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及证明周某合法所得的证据,提交给助理。后面“唐某开设赌场案”被法院依法判决,但是法官并没有将周某的银行账户冻结的资金认定为赌资予以没收。周某的银行账户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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