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1 11:22:27 查看16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一位女士很气愤地联系到我,问,我被前夫骗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和别人有了孩子,我能不能起诉要求他给我精神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女方怀孕二胎的时候,男方欺骗女方为了躲避二胎罚款,双方可以假离婚,然后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二胎生完后,女方要求复婚,男方拒绝。而后,女方发现在双方离婚前,男方和婚外情人已经有了小孩,他们离婚的时候也是情人怀孕的时候。
这种情况,已经离婚了,女方还能向男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案是明确的:可以主张。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假离婚名义欺骗女方办理离婚登记,真实目的是掩盖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的事实。该行为不仅构成了欺诈,更严重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虽然女方未能举证证明男方与情人达到婚外同居的程度,但男方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构成了婚姻过错,属于重大过错情形。
男方的过错行为客观上致使女方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造成女方精神上的痛苦,女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伤害,作为无过错方,依法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已经离婚,但这并不影响女方就其在婚内的过错行为,单独提起诉讼。
当然,起诉需要证明男方婚内过错的证据,比如,男方与情人的亲密照片、视频、情人的怀孕时间、产检记录,生育记录、亲子 鉴定等。
笔者简介:李晓娟律师,专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婚内出轨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婚姻案件。
没有了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