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5 11:44:59 查看25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物流运输风险的重要险种,为托运人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的保障。然而在理赔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以"违反责任条款"为由拒绝赔付,这不仅增加了托运人的维权难度,也违背了保险合同的保障目的。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货运险理赔纠纷案在安徽省合肥法院取得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4.7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包装不符合标准"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2022年,某物流公司为一批电子设备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车辆颠簸发生损坏。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标准"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托运人必须确保货物包装符合运输标准,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物流公司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货物包装符合行业标准,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包装提出任何异议。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物流公司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保险责任条款的适用条件。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条款明确性原则: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界定"符合运输标准"的具体要求;
说明义务履行:保险公司未在承保时对包装标准进行明确说明和提示;
因果关系认定: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包装问题与货物损坏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货物包装照片、运输记录、行业标准等证据,并邀请物流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货物包装符合行业标准。在合肥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货物包装不符合行业标准;
保险公司未对包装标准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根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物流公司支付保险金4.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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