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5 20:33:49 查看10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农村征地拆迁中,不少村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村委会上门说“你家房子要拆,赶紧腾退”,甚至直接组织人员拆房。但很多人不知道,从法律层面讲,村委会根本没有拆房的权力。今天就结合法律规定,讲清楚为什么村委会不能拆房,以及遇到村委会拆房该如何维权。
一、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它没有拆房的法定职权
首先要明确村委会的身份—— 村委会是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权。而拆房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必须由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村委会显然不在此列。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相关部门,在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后,才有权依法拆除房屋。比如,集体土地征收中,需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征地,市、县政府制定补偿方案并落实补偿后,才能依法组织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需作出征收决定、签订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这些法定程序和职权,村委会一项都不具备。简单说,村委会的职责是协助政府开展征地拆迁中的沟通、协调工作,比如传达政策、组织村民开会征求意见,而不是直接动手拆房。
二、实践中村委会常见的违法拆房行为,要警惕
虽然法律禁止,但实践中村委会常以各种名义实施拆房,这些行为本质都是违法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村集体决定’为由拆房”。村委会会声称 “拆房是全村村民开会同意的,是集体意愿”,以此逼迫村民搬迁。但根据法律,即使村集体开会讨论,也不能超越法律权限决定拆房 —— 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受《民法典》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村集体决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财产权,更不能成为拆房的 “合法理由”。比如,某村村委会以 “村集体要建文化广场” 为由,组织人员拆除村民李某的房屋,即使村委会拿出 “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的文件,该拆房行为依然违法。
第二种是“受征收方委托拆房”。有些征收方为了规避责任,会委托村委会实施拆房,美其名曰 “委托协助”。但根据法律,行政机关的职权不能随意委托给群众性自治组织,拆房这种涉及公民重大财产权的行政行为,更不能委托村委会实施。即使征收方和村委会签订了 “委托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村委会据此拆房依然要承担违法责任。
第三种是“以‘拆违’为由拆房”。村委会发现村民房屋可能存在 “违建” 问题时,会直接以 “拆除违法建筑” 为名拆房。但 “违建认定” 和 “违建拆除” 同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由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违建认定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才能由行政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村委会既没有违建认定权,也没有违建拆除权,擅自以 “拆违” 名义拆房,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
三、遇到村委会拆房,该如何依法维权?
如果村委会上门要求拆房,甚至已经实施了拆房行为,村民不要慌,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明确拒绝并固定证据。面对村委会的拆房要求,要明确表示“村委会没有拆房权,拒绝配合”;如果村委会强行拆房,要第一时间用手机拍摄拆房现场,重点记录拆房人员(是否穿制服、有无村委会人员在场)、拆房过程、房屋损毁情况,同时保存好与村委会的沟通记录(如通话录音、书面通知)、房屋产权证明(如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手续),这些证据是证明村委会违法拆房的关键。
第二步,向乡镇政府投诉。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有指导、监督职责,对村委会不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村民可向乡镇政府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说明村委会违法拆房的情况,附上证据,要求乡镇政府介入调查,责令村委会停止拆房行为,赔偿已造成的损失。如果乡镇政府,,不作为,可一并记录相关情况,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第三步,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拆房违法并索赔。如果村委会已经拆房,村民可委托专业征拆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村委会的拆房行为违法。法院审理后,若认定村委会拆房违法,村民可进一步主张国家赔偿,要求村委会或委托其拆房的征收方赔偿房屋损失、装修损失、物品损失等,确保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弥补。
房屋是村民的重要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一旦遇到村委会违法拆房,要及时收集证据、向乡镇政府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住,即使是村委会,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就是守护自己的生活根基。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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