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

2025/09/17 14:02:48 查看27次 来源:孙培伦律师

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


      很多犯罪嫌疑人极其家属,在涉案被调查时不懂得积极找律师提供必要帮助,原因之一是对什么时候该找律师不清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律师在侦查阶段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不清楚导致的。



那么,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有哪些主要作用呢?




提供法律咨询


接待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解答其关于案件的法律咨询。



接受委托


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的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并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联系侦查机关


向侦查机关提交刑事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证以及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证明,与侦查机关建立工作联系。



了解基本案情


(1)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 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3)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4)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



会见嫌疑人


(1) 向犯罪嫌疑人介绍自己,并取得其委托授权;(2)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是否实施或参与犯罪; 对事实与罪名是否有异议;无罪、罪轻的辩解;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量刑情节;有无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是否认罪、认罚;有无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会见时的陈述与侦查讯问时的陈述是否一致。(3)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幅度;认罪认罚、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程序流程的法律规定;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更正、附加说明的权利,对没有错误的笔录负有签名确认及捺手指印的义务;对鉴定意见有知情权、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



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提出律师意见


(1) 向侦查机关提出无罪、罪轻的意见;(2) 向检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的意见。



    总之,律师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但在侦查阶段即使找律师介入,是对当事人最大限度的保护,以确保公诉机关严格执法的同时合理执法,以尽量避免错罚错判以及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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