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怎么找刑事辩护律师

2025/09/17 21:53:13 查看7次 来源:成华律师

刑事诉讼分为三大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同。

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侦查)

   接受委托,会见当事人:这是此阶段最核心的工作。律师可以第一时间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如沉默权),提供法律咨询,缓解其恐慌情绪。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主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让其暂时免受羁押。

代理申诉、控告:如果发现办案机关有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律师可以代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提出法律意见:在侦查阶段末期,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初步的法律意见,如案件不构成犯罪建议撤销案件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全面阅卷:律师可以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全部的案卷材料(包括证据卷、法律文书卷等),这是了解指控证据、寻找辩护关键的基础。

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结合阅卷情况,有针对性地与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就案件重点进行深入沟通,确定辩护策略。

调查取证:律师可以自行调查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关键证据。

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向检察官充分陈述理由,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等意见,争取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审前阶段实现无罪结果的最佳途径。

审判阶段(法院)

深度介入,准备庭审:这是辩护工作最集中、最激烈的阶段。律师需要: 撰写辩护词:形成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 制定庭审策略:包括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论要点等。 参加开庭审理: 发问:对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进行发问,旨在澄清事实,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 质证?: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提出质疑,削弱指控证据的证明力。 辩论:发表辩护词,与公诉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进行法庭辩论,全面阐述无罪、罪轻的理由。

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向法庭提交精心准备的辩护词及相关法律依据。

提出量刑建议:即使做有罪辩护,律师也会根据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向法庭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二、 按辩护内容与方向划分

1. 无罪辩护

事实无罪: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如不在场证明)。

法律无罪:行为本身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如主观上没有故意、客体不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2. 罪轻辩护

承认犯罪,但围绕犯罪构成,提出罪名指控不当的意见。例如,指控为抢劫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或抢夺罪。

3. 量刑辩护

承认犯罪,但着力于寻找和论证所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求获得最轻的刑罚。这是最常见的辩护类型。

法定情节:自首、立功、坦白、犯罪未遂、中止、从犯、胁从犯、未成年人、过失犯罪、超过追诉时效等。

酌定情节: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家庭困难、一贯表现良好等。

4. 程序性辩护

指针对刑事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的辩护。例如,指出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取证程序违法、超期羁押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从而否定相关证据的效力,以达到辩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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