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8 12:07:44 查看61次 来源:戚聿山律师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但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的法定继承制度。
转继承的沿革:
1、《继承法》没有规定转继承制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3、《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的立法逻辑:
对于转继承,《民法典》没有将其规定在“法定继承”一章,而是规定在“遗产处理”一章中,表明《民法典》将其视为一种遗产分割中的具体问题,而不是法定继承方式。
转继承的构成要件:
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无论在哪一种继承方式中发生转继承,都须具备以下要件:
1、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3、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继承人的遗嘱没有其他安排。
转继承的构法律效果:
转继承的法律效果,是指具备了上述转继承的要件,发生转继承后的继承的效力。
在适用转继承时,作为转继承客体的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额,根据死亡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方式有差异。如果死亡的被转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则其应继份额为根据法定继承取得的份额;如果被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则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取得的应继份额,即遗嘱应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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