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实务指引

2025/09/19 11:03:14 查看20次 来源:杨马强律师

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实务指引

在全球化背景下,外国人参与中国境内法律事务(如诉讼、仲裁、合同履行等)的需求日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法院起诉、应诉时,若需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执业律师,不得委托外国律师直接代理。然而,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的程序并非简单签署委托书,需根据其 “居住在中国境内” 或 “境外” 的不同场景,遵循差异化的公证、认证或见证流程。本文结合最新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系统梳理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的具体路径,为跨境法律事务参与者提供清晰指引。

一、核心原则: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的法定前提

在展开具体流程前,需先明确两个核心法律原则,这是所有委托行为的基础:

 

  1. 律师主体限定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在中国境内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外国律师即使具备所在国执业资格,也不得在中国境内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可作为非律师身份的诉讼代理人,但需符合其他条件)。

  2. 委托手续生效原则:外国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需满足法定形式要求(如公证、认证、视频见证等),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或相关机构将不予认可。这一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委托行为是外国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防范虚假委托、权利滥用等风险。

二、场景一: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内 —— 委托流程简化

若外国人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如持有工作签证、居留许可等),委托中国律师的流程相对简便,主要有两种合法方式,均无需额外办理境外公证或使领馆认证。

(一)方式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

这是最常见的境内委托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外国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居留许可)、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基础文件(如合同、诉讼材料等)、拟委托的中国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申请公证:外国人与受委托律师一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如 XX 市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明确委托事项(如 “代理某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诉讼”“代为签署和解协议” 等)、委托权限(如一般代理、特别授权代理);

  3. 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委托意思表示的自愿性后,出具《委托公证书》。该公证书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受委托律师可凭此参与后续法律事务(如向法院提交委托书、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在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二)方式二:在法官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

若外国人因紧急情况(如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无法及时办理公证,或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可选择在审理法院的法官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具体流程为:

 

  1. 申请见证:外国人与受委托律师联系案件管辖法院,向承办法官提交《见证申请》,说明无法办理公证的理由及委托事项;

  2. 现场见证:外国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法院,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当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官需核实外国人身份、确认委托事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在委托书上注明 “见证情况”;

  3. 确认效力:经法官见证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再办理公证,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可作为律师代理案件的依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外国人在法官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三、场景二: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外 —— 分场景办理公证与认证

若外国人居住在境外(如未入境中国,或已返回本国),委托中国律师的流程更为复杂,需根据其所在国是否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是否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分三类场景办理手续。

(一)场景 1:居住在《公约》缔约国(如法国、德国、日本等)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约》正式在中国生效,截至 2024 年 5 月,全球已有 120 余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该公约(如欧盟成员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对于居住在这些国家的外国人,委托手续需经过 “公证 + 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 两步:

 

  1. 当地公证:外国人在所在国找具备资质的公证机构(如公证人、公证处),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证明 “该委托书系本人签署、意思表示真实”;

  2. 申请附加证明书:公证完成后,向所在国负责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官方机构(如法国的最高法院、德国的州法院、美国的州务卿办公室)申请《附加证明书》。该证明书是《公约》框架下的 “替代认证文件”,无需中国使领馆再认证,直接证明公证文件的真实性;

  3. 提交中国律师:外国人将 “公证文件 + 附加证明书”     寄交中国受委托律师,律师可凭此向法院或相关机构提交,委托手续即告生效。

 

核心优势:无需经过中国使领馆认证,流程简化、耗时缩短(通常 1-2 周即可完成)。

(二)场景 2:居住在非《公约》缔约国但与中国建交(如俄罗斯、印度等)

对于未加入《公约》但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委托手续需经过 “公证 + 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两步:

 

  1. 当地公证:外国人先在所在国的公证机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与《公约》缔约国一致);

  2. 使领馆认证:公证完成后,将公证文件提交至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领事认证”。中国使领馆会审核公证文件的真实性,在文件上加盖认证章,证明 “该公证机构的资质及公证内容有效”;

  3. 使用效力: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后的委托书,可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律师无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注意事项:不同国家的公证机构资质、使领馆认证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如部分国家需先经当地外交部认证,再提交中国使领馆),建议提前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专业律师,避免流程延误。

(三)场景 3:居住在非《公约》缔约国且与中国无外交关系(如不丹、瑙鲁等)

此类场景最为特殊,需通过 “公证+ 第三国转认证” 的间接方式办理,具体步骤为:

 

  1. 当地公证:外国人先在所在国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

  2. 第三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寻找一个与中国建交、且与所在国也建交的第三国(如瑞士、新加坡等),将公证文件提交至该第三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申请认证;

  3. 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将经第三国认证后的文件,再提交至中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二次认证;

  4. 生效使用:经两次认证后的委托书,方可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外国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可经第三国使领馆转认证,再由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手续完成后委托书有效。

四、创新路径:线上视频代理见证 —— 跨境委托的 “绿色通道”

为解决境外外国人 “办理公证认证耗时久、成本高” 的问题,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推出 “线上视频代理见证” 制度,无需办理公证、认证,直接通过法院视频见证完成委托,具体流程如下:

(一)适用条件

  1. 外国人居住在境外,需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2. 已通过法院的 “身份验证”(依托国家移民管理局平台线上验证,或人工核验护照、居留许可等材料);

  3. 委托事项为 “诉讼代理”(如网上立案、参与庭审、签署诉讼文书等)。

(二)具体操作步骤

  1. 身份验证:外国人先通过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小程序或法院官网,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同时上传护照、委托事项相关材料;法院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验证,反馈验证结果;

  2. 申请视频见证:身份验证通过后,外国人可通过律师向受诉法院提交《线上视频见证申请》,明确见证时间;

  3. 三方视频见证:法院在线发起视频会议,法官、外国人、受委托律师三方同时在线。需注意:

    • 外国人需使用中文沟通,或自行配备合格翻译人员(翻译人员需出示身份证明);

    • 法官核实律师身份(律师事务所函、执业证)、确认委托事项是否为外国人真实意思表示;

    • 外国人与律师在法官见证下,当场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等文件;

  4. 手续生效:视频见证过程由系统自动保存,签署后的委托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律师可直接凭此代理网上立案、交费、提交证据等事务。

 

核心优势:全程线上办理,无需邮寄文件,大幅缩短时间(通常 3-5 个工作日可完成),尤其适合紧急诉讼案件(如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等)。

五、结语

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的程序,需严格遵循 “境内简化、境外分场景办理” 的逻辑,同时可借助 “线上视频见证”这一创新路径提升效率。核心在于明确 “委托手续的法定效力要求”——无论是公证、认证还是视频见证,最终目的都是确保委托行为真实、合法,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与中国境内法律事务的有序推进。

对于外国人而言,委托前需结合自身居住场景,提前咨询中国律师或法院,明确所需材料与流程;对于中国律师而言,需向外国委托人充分释明程序要点,协助准备材料,确保委托手续合法有效,为后续法律事务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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