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11:16:14 查看13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未登记方能不能请求分割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如果未登记方能够提供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明自己确有出资,并且出资行为并非赠与或属于彩礼性质,而是基于共同购置房屋的合意,法院一般会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如果未登记方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或者没有办法证明出资款并非赠与或彩礼,而登记方主张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未登记方可能因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房产份额。
那么从婚姻家事律师的角度,作为未登记方,如何保护自己呢?
从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未登记方的核心风险在于举证难,因此在出资时需要有法律意识:
1、出资时保留证据。有些案件出资时用的是现金,现金是最难举证的,即便你有取款记录,也不能直接证明用于共同购房。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并备注共同购房。
2、保留购房时的沟通记录。比如我们两个一起买房子,首付我们各出多少钱。这些在以后有争议时可以用得上。
3、签署共同购房协议,或者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登记谁名下,分别出资多少,占多少房产份额等。
面对离婚房产纠纷,尤其是涉及婚前出资、父母出资、产权登记与出资不一致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李晓娟,专业婚姻律师,婚姻家事部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擅长:离婚、涉外离婚、财产保护、离婚财产分割、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研究与实务,擅长离婚谈判及疑难离婚问题的诉讼。在私人财富领域,综合运用财产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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